專欄 雷雄德|「駕駛態度」最重要
2022-06-02 12:00
最近運輸署與香港科技園公司合作進行一項為期半年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先導試驗,在白石角一段介乎港鐵大學站至科學園長約三公里的單車徑,試驗兩種工具,包括電動個人移動工具及電動輔助單車。運輸署提醒市民應注意有關先導試驗的安排,經過該處指定範圍需要特別小心。相信計畫有助制定有關電動可移動工具的監管條例及安全守則,而筆者較為關注如何監管使用者的技術水平和駕駛態度。
科技發展日新月異,從傳統人力推動的腳踏單車,發展到今天以電力推動及各式各樣的小型交通工具,包括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電動滑板車和電動單輪車等。設計上可以節省體力,也可以增加速度,使用者能夠更快捷到達目的地,可以做到輕便快捷的運輸功能。
這類電動可移動工具很受年輕人歡迎,能夠給予使用者無拘無束的自由感覺,以及冒險和興奮的趣味感。不過,它的速度可以高達時速五十公里以上,一旦發生意外,後果可能十分嚴重,所以世界各地政府都有不同法例進行監管,務求將意外風險降至最低。制定規管條例的範圍,包括技術規格、速度限制、使用者年齡限制、佩戴安全設備、購買保險及註冊登記等等。
世界很多大城市都設有專供單車使用者的道路,主要目的是分隔開高速行駛的汽車及重型車輛與人力推進的慢速單車,以減低汽車與單車碰撞的風險。在單車徑上,使用速度較快的電動可移動工具,相關使用者如何有效控制駕駛,估計是造成意外的潛在因素。
從運動科學層面,學習控制技能需要一定時間才能夠純熟掌握得到,筆者較為關注如何監管使用者的技術水平,例如感官控制、反應、平衡、視力等生理條件,以及路面應用的駕駛經驗,又或是否需要接受學習課程。駕駛態度方面,喜歡駕駛這類新興移動工具的大多數年輕人,駕駛時戴上耳機、使用流動電話、欠缺良好的駕駛態度、飲用酒精飲品或服用藥物等行為,這些因素都可能與意外成因有關。
今次先導試驗計畫,相信政府能夠收集廣泛數據,制定未來電動小型交通工具的監管條例及安全守則。絕大部分交通意外都是人為疏忽所引致的,畢竟單車徑的使用者,無論駕駛甚麼工具,都應該相互尊重,以禮讓為先,避免碰撞,共同享用公共空間。不過從推廣健康運動而言,電動形式推進的工具,就不像傳統腳踏式的單車,能夠提供心肺功能鍛煉的效果。(雷雄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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