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涉隱瞞警司身分與商人騙按揭貸款 續准保釋押下月再訊

2022-06-09 17:27

陳凱港准繼續保釋候訊。資料圖片
陳凱港准繼續保釋候訊。資料圖片

人稱「海港Sir」的警司陳凱港涉嫌於2019年向2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分及訛稱任職私人公司,以獲取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連同49歲商人被控2項欺詐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堂。辯方表示需時閱讀控方的文件,申請再次押後案件至7月19日再訊,獲法官高勁修批准,兩人繼續保釋候訊。聆訊期間,陳凱港的代表大律師黃偉強因未有按規定穿著律師袍上庭,在高官詢問下才解釋個人疏忽,「剛才法官閣下提醒我先注意到」,案件一度需休庭,以待他折返辦公室及取回黑袍。商人今天沒有律師代表,但就稱已聘請律師,被高官質疑為何其律師未有到庭,並要求案件下次提訊時向法庭交代原因。

50歲陳凱港及49歲商人汪浩毅同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於同年7月至9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月薪,意圖藉詐騙而誘使東亞銀行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凱港獲得利益,或損害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導致東亞銀行蒙受不利,即一筆港幣2,154.9萬元貸款的一部分。

2人另被控於2019年5月17日與12月27日之間,在香港連同陳凱俊,藉隱瞞陳凱港的警司職業及/或藉虛假地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凱港及陳凱俊分別於同年9月至11月及11月至12月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及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並接受月薪,意圖藉詐騙而誘使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作出作為或遺漏,從而導致陳凱港及/或陳凱俊獲得利益,及損害或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導致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蒙受不利,即一筆港幣480萬元貸款的一部分。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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