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擬禁止第三方平台直接參與藥品網售
2022-06-22 17:19
中國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擬規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參與藥品網路銷售活動。業界認為,基於藥品保管和品質安全等考量,官方加強藥品網路交易第三方平台的監管有重要意義。
國家藥監局日前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歷時一個月的公開徵求意見已正式截止。隨着第三方平台的藥品零售市場規模愈來愈大,國家也將進一步明確相關的管理義務。如此次新增的第83條中明確規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直接參與藥品網絡銷售活動。
在「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修訂部門座談會上,有在會人士表示,官方擬將進一步地明確化醫藥電商平台在自營和第三方業務的界綫,反向要求電商平台純粹地自營藥品銷售業務;不然就是僅做一個第三方平台,不允許藥品網路銷售平台處於球員兼裁判狀態。
中國衞生法學會常務理事、北京市華衞律師事務所副主任鄧利強表示,網購藥品成為民眾習慣的消費模式,背後卻存在不及格藥店、不實廣告等問題,患者可能買到不合規定藥品。
一名醫藥電商平台業務負責人說,目前藥品網路銷售平台有自營業務也有第三方業務,但是自營佔比較大。一些銷量不大卻又有消費者固定購買需求的藥品,就不適合自己進行銷售,因為佔庫存,容易提高營運成本,所以這類產品多會透過第三方平台進行銷售,作為自營的業務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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