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頓山刺傷4婦冀判死刑 內地漢認企圖謀殺囚16年
2022-07-13 12:39
26歲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大學生多次自殺未遂,3年前在深水埗嘉頓山手持20厘米長的水果刀,隨機刺傷4名素未謀面的晨運女子之頸背胸肩腹。他承認四項企圖謀殺罪,法官杜麗冰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本案案情嚴重,患強迫型人格障礙及壓力應對障礙的被告因太懦弱而自殺未遂,才無端白事襲擊陌生人,希望殺人後被判死刑,交由政府賜他一死,但香港並沒有死刑,經考慮後判其監禁16年,希望定期的精神科及心理治療能改善其暴力及自殺傾向。
26歲男被告劉越騰,早前承認於2019年10月11日在深水埗近石硤尾配水庫(嘉頓山)山邊,企圖謀殺林琼琼、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4名女子。4名女事主的傷勢現已痊癒,其中3名內地女子已回內地。
杜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多次自殺未遂,突然萌生出殺人後可坐牢或被判死刑的想法,隨機把涉案4名女事主設為目標人物。杜官認為本案案情嚴重,被告隨機襲擊多名女事主,被告本可在襲擊一人後停止,但他仍然特意追上另外3人再施襲。而被告肇事後立即逃回內地及染髮,他解釋是由於香港沒有死刑,才決定返內地自首,但內地公安指他在港犯案無法在內地被拘捕或起訴,故他一日後便再從深圳灣口岸回港時被捕。
被告的精神科報告指被告就讀小學時因肛部括約肌肌肉功能失常而被同學排擠,完成手術後開始結識到朋友,成績中上,及後考入河南工業大學修讀工程系。被告曾因被杯葛而想跳樓,他留下遺書並步上天台,但沒有勇氣跳樓,改變想法以絕食餓死,但被父母發現後放棄想法。被告在案發前希望「在死前盡興」,與不同朋友見面後,與同伴從深圳來港到迪士尼樂園及維多利亞港等地遊玩,被告當時已購買菜刀及剪刀準備割脈自殺,其同伴離港回內地後,被告獨自到海洋公園遊玩,但感覺孤獨寂寞,故找來另一女伴陪伴他,他送了一部手機予女伴,二人爭吵後女伴帶著該手機離他而去,令被告情緒不能自控,走到廁所希望割脈自殺,但因為沒有勇氣而沒有成事。
被告指他在網上看到在香港犯罪便可以移交內地接受刑罰,故希望持刀砍人以紓緩其痛苦,遂犯下本案。而被告還柙小欖期間情況好轉,但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柙時萌生以床單吊頸自殺的想法,被告表明他喜歡小欖的寧靜環境及紀律,精神科醫生認為他患強迫型人格障礙及壓力應對障礙,有高風險自殘或傷害他人,不能預計他日後的行動,但認為被告毋須接受住院治療。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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