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槍會涉會址遺射擊殘餘物 表證成立押明續審

2022-07-13 13:23

證人黃金鋒(左)及被告周啟承(右)
證人黃金鋒(左)及被告周啟承(右)

香港槍會涉在位於荃錦公路的會址留下射擊殘餘物,警方日前控告香港槍會持牌人、弘立書院營運總監周啟承否認一項沒有遵從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的條款及條件罪,案件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兩名警員及一名軍械法證課專家作供。暫委裁判官劉漢泓裁定表面證供成立,並押後至明天繼續審訊。

警員麥政科(音譯)指,2021年4月29日他連同其他警員對香港槍會進行年度巡查以檢查槍會有否違反發牌條例,他表示當日在雙向飛碟靶場的高、低兩台飛碟發射機分別發現1粒及5粒白色膠塞,並拍攝取證。辯方律師盤問時表示在警員發現白膠塞時,在旁槍會職員表明槍會靶場在2020年7月17號開始停用,並有安排承辦商做清潔。

軍械法證課專家黃金鋒作供時表示,白膠塞專業名稱為填彈塞,在當時檢獲的6粒白膠塞明顯是發射後的狀態。在傳召第三名控方證人警長王家怡(音譯)時,辯方律師指警方在首次發牌予槍會的牌照上並無列名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第18條。

傳票控罪指,被告(57歲,香港槍會持牌人兼學校營運總監)於2021年4月29日在新界荃灣荃錦公路10咪半香港槍會內,沒有遵從香港法例238章第23(1)條持有槍械或彈藥管有權牌照第18條,即持牌人沒有在射擊場關閉前,清潔射擊活動使用的彈藥或其部分,即6粒來自散彈槍子彈的白色膠塞。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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