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旬翁追討按金不果向4護理員淋通渠水 續還柙下月中判刑

2022-08-16 17:44

被告李添銓。資料圖片
被告李添銓。資料圖片

8旬翁因追討按金不果,前年年初於葵涌一間護老院向4名護理員淋通渠水,早前承認了2項蓄意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另外2項相同控罪則存檔法庭。案件今午於高等法院舉行紐頓聆訊確認了事主傷勢後,控方透露被告2000年曾用生果刀刺死食環署女同事,被判謀殺罪成,2018年獲假釋後不久,居於案發護老院約15個月。案件押後至下月15日判刑,期間索取2名事主創傷報告,被告繼續還柙。

案情指,被告李添銓自2018年6月至翌年8月居住於百好護老中心,其後遷出,護老院管理層認為被告沒有按合約如期通知遂沒收8200元按金,案發前被告曾多次上門追討不果。前年1月25日中午12時半左右,被告帶同1樽通渠水和2樽廁所水到場,當時事主岑滿琴和林筠皓等4名護理員在接待處附近用膳。被告上前多次向4人淋潑通渠水,4人感燒傷後火速逃到洗手間,另1名護理員在旁目擊報警求助。然後被告在現場丢棄通渠水,再用2樽廁所水淋向接待處文件及電器,掃走檯上物件。被告當場被捕,錄影會面供稱遭職員苛待,犯案主要為向岑滿琴發洩不滿。事件中岑滿琴前額上唇及雙手前臂,留醫7日後出院;林筠皓臉部遭濺傷,可能吞嚥了少量通渠水,口舌潰瘍,雙眼臉部疼痛,臉部、咽喉及雙耳耳道二級燒傷,接受了清創及和植皮手術,留院14日後出院,左下頜留下肥厚性傷疤。

87歲李添銓被控於 2020年1月25日,在葵涌百好護老中心,意圖使劉晓云、岑滿琴、林筠皓和司徒瑞滿燒傷而非法及惡意向上述4人淋潑硫酸。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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