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前區議員涉維園集會阻差辦公 押10月7日裁決

2022-08-23 12:47

圖左: 文念志(右)及陳振哲(左);圖右為鄭仲恒。曾卓琳攝
圖左: 文念志(右)及陳振哲(左);圖右為鄭仲恒。曾卓琳攝

3年前區議會選舉前夕,多名民主派候選人參與維園未經批准的集會,遭警方介入驅趕。文念志、陳振哲、鄭仲恒被捕,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進行結案陳詞。控方指選舉遊行不能作為阻差辦公的合理辯解,辯方則指被告跟隨警方指示行動,且並無證據顯示被告參與擾亂秩序的行為。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件押後至10月7日裁決。

控方表示,當時警方已有要求被告「馬上離開」,但被告仍然作出堵塞行為,又指辯方需要證明三人有真誠地認為可以借選舉遊行的原因在警方面前作出阻礙行為。控方強調,當時雖為區議會選舉前夕,但3人選區均並非銅鑼灣。辯方回應,被告詢問警方為何要驅趕他們,但警方沒有正視問題,陳亦向警方表示「我真係想溝通」、「我有權發問㗎嘛」,惟警方由始至終均沒解釋過為何不能進行選舉集會。

辯方強調,被告身穿寫有姓名的黃色背心、帶有競選口號的易拉架,無論衣著和行為都與維園外的擾亂秩序人士不同,亦有跟隨警方指示「返入維園」及慢慢後退。辯方指,控方並沒有表明什麼程度的阻擾為阻差辦公,只表示被告在場行為已造成阻撓,直指控方循環論證。

3名被告依次為31歲前大埔區議員文念志、49歲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及32歲沙田區議員鄭仲恒,他們皆否認於2019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高級督察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張志偉。文念志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對講機罪,他早前承認此罪,將在本案裁決時接受判刑。

法庭記者:曾卓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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