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認故意襲擊或虐待1歲少主 判囚12周
2022-09-08 16:24
24歲印傭今年1月及2月期間拍打及推拉僱主1歲女童的頭部,案件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承認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故意襲擊或虐待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指女童幸運地沒有受到更嚴重的傷害,即使被告面對中介公司的剝削,亦不能成為襲擊無辜女童的藉口,遂判處她監禁12周。
案情指,女童父親發現女童被觸碰頸部時會哭泣,查看房間閉路電視片段後,發現今年1月及2月,被告共襲擊女童6次,包括在抱着女童睡覺時突然把其頭部拉向另一邊、在女童枕着被告胸膛睡覺時推其頭部使她的頸失去支撐而搖動,被告每次在襲擊女童後均表現平靜,更有數次會繼續看手機。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沉默。女童的醫療報告顯示,雖然她沒有嚴重的傷勢,但診斷其頭部有挫傷,醫生在觸碰女童頭部時亦發現她感到痛楚。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香港的工作體驗並不愉快,中介公司原本承諾有4,600元的月薪,但來港後數月,每月也只有600元,使她未能往印尼寄足夠的錢而被丈夫投訴,她亦十分掛念3歲的兒子。辯方續指,女童並未受到嚴重的傷害,被捕後雖在警誡下保持沉默,但十分配合警察錄口供。惟黃官指,被告被中介公司剝削不是襲擊女童藉口,而被告的日常工作亦包括照顧女童,從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會推拉女童頭部,女童只是因幸運而未受到嚴重傷害,遂以監禁18周作量刑起點,因被告認罪而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終判處印傭監禁12周。
被告DIKA Putri-lestari,被控於2022年1月27日與2022年2月5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内,在香港九龍黃大仙的一個單位內身為超過16歲而對一名1歲3個月的兒童,即女童X負有管養、看管或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襲擊或虐待該女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該女童X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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