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罪成 判160小時社服令

2022-09-14 14:59

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男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資料圖片

一名男子因無牌經營金錢服務被判罪成,今日(1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海關人員去年11月對一名男子進行調查,他涉嫌利用社交平台無牌經營匯款業務。經深入調查後,海關人員發現該男子利用其母親的個人資料開設銀行戶口以進行有關匯款業務。

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士欲經營匯款或貨幣兌換服務必須先向海關領取牌照,否則該無牌經營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6個月。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持牌的金錢服務經營者,持牌人登記名冊可於海關的金錢服務經營者牌照系統網頁瀏覽。市民可致電海關24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email protected])舉報懷疑無牌經營金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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