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信辦擬上調網絡安全法罰款 可罰5000萬人幣或5%收入

2022-09-14 20:14

中國網信辦發表《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修改的徵求意見稿,擬調整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保護義務、或導致危害網絡運行安全等後果行為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對情節特別嚴重者,處1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及5000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止相關業務。

徵求意見稿修訂多處罰則,指出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保護義務或者導致危害網絡運行安全等後果,當中提及情節特別嚴重者,由省級以上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懲處100萬元以上及5000萬元以下、或上一年度營業額5%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止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0萬元以上及100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決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擔任相關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從事網絡安全管理和網絡營運關鍵崗位的工作。

網信辦表示,為適應新形勢,《行政處罰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法律於去年相繼修訂製定實施,而《網絡安全法》需與新實施的法律之間銜接協調。當局指,修例是完善違反網絡運行安全一般規定的法律責任制度、修改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法律責任制度、調整網絡信息安全法律責任制度、以及修改個人信息保護法律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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