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5000報酬向泰菜東主淋通渠水 過度活躍症17歲少年終囚8年
2022-09-20 14:00
罹患專注力失調過度活躍症的17歲少年嗜酒吸毒欠下債務,去年3月收取5000元報酬,向九龍城1間泰菜東主淋潑潑通渠水,造成對方14%皮膚燒傷,自己亦多處燒傷。少年今早在高等法院承認1項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懷疑腐蝕性液體罪。法官黎婉姫指控罪嚴重,被告有預謀犯案,令對方畢生受創,自己受傷亦屬自作自受,終判處8年監禁。
辯方求情指被告另因普通襲擊被判入更生中心,已服刑3個月,案發因誤交損友,下了愚蠢決定,而且犯案手法笨拙,傷及自身,多處燒傷,事後右手下肢要接受植皮手術,現已深感後悔。黎官判刑指控罪嚴重,被告有預謀犯案,淋潑液體3、4次,令對方畢生受創,摧毀人生承受痛苦,自己受傷亦屬自作自受,終以12年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3份之1,判處8年監禁。
案情指,去年3月20晚上7時許,44歲男事主Khamsong Adisorn在九龍城賈炳達道經營的泰式燒烤店前烹調串燒時,被告黎子聰頭戴黑色鴨舌帽、口罩,穿黑外套,到店前1米距離從窗口伸手入內淋潑通渠水,初次淋潑不果,發現通渠水未開封,開封後再淋潑3、4次。事主見狀速逃,臉、胸、肚及雙腿受傷疼痛,上衣短褲燒穿大洞,叫路人報警求助。警方追蹤腐液痕跡,在九龍寨城公園中發現涉案鴨舌帽和銀包,內有被告身份證,3日後在住所拘捕被告,被告大腿、右肚、右肘、右頸亦燒傷。事主身上則約14%皮膚燒傷,終留院至翌月6日出院。被告警誡下供稱自己因喝酒欠債12000元,有名叫「賢仔(音譯)」人士要求被告犯案,事後提供5000元,惟直至案發前均沒有交代要淋潑通渠水,事前更只告知被告樽內液體為火酒,事後被告沒有收到5000元報酬。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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