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遭鏹水彈灼傷「小虎sir」 入稟索償一哥
2022-09-28 14:23
2019年10月1日反修例期間,屯門大會堂外爆發示威衝突,有警員遭淋潑腐蝕性液體而受傷。繼前日高級警員凌家威入稟區域法院作出人身傷害索償後,另一名有「小虎Sir」之稱的警員梁鎮賢亦入稟高等法院,要求警務處處長賠償其人身傷害損失,惟入稟狀並沒有列明索償金額。據資料顯示,兩名入稟警員均在2020年獲頒「銀英勇勳章」。司法機構網站顯示,本案已安排在2023年2月28日進行核對列表審核聆訊。
原告人為梁鎮賢(Leung Chun Yin),被告人為由律政司司長代表的警務處處長。入稟狀指原告於2019年10月1日下午兩時許,被指派與數名同袍到屯門大會堂對出平台執行職務並驅散示威者,以及拘捕正在毀壞國旗的示威者。原告指被告未能恰當評估形勢,導致其小隊寡不敵眾,原告遭示威者以腐蝕性液體淋潑右手上臂、前臂及背肩。原告要求被告就事件連本帶利作出賠償。
據過往報道顯示,有「小虎Sir」之稱的梁鎮賢2019年國慶日被派到屯門大會堂,負責保護國旗,梁被示威者淋潑腐蝕性液體,以致右手臂神經一度壞死,背肩及右手臂須大面積植皮,先後接受清創、鋪人工皮、植皮三次大手術,留院治療近一個月。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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