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熱熔膠打火機上門追債 跆拳道前港隊代表管物品圖破壞罪成
2022-10-21 18:13
跆拳道前港隊代表兼教練疑因欠債,去年7月中代人到馬頭圍邨一單位上門追債時,遭埋伏警員截停後,背囊內被搜出2個打火機及2支熱熔膠,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案件早前審結,裁判官梁雅忻今日(2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裁決時指,即使被告聲稱攜帶涉案物品有其他用途,也不代表他不會在追債時用以塞門匙窿,裁定其罪名成立。梁官表示,被告自辯稱當時收數是為了賺錢,相信他當時以為自己別無他選,但認為他向家人坦白較為實際,批評被告行為為該區居民帶來滋擾,考慮到本案造成的傷害性不嚴重,批准他擔保至11月11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辯方於審訊階段辯方反對被告口頭招認及會面紀錄呈堂,稱警員曾向他施暴及恐嚇,並在口供杜撰內容。梁官分析指,被告就此辯解有違常理,如他稱警員毆打他的力度不大,又指因曾在警校執教故對前線警員行為並不意外,若然其說法屬實,法庭看不到被告為何需要擔心自己不合作便會遇到更糟糕的待遇。警方後來亦有要求被告補錄口供,澄清其早前的招認事項,而被告回答詳細,相信當中細節只有他本人知道。被告雖聲稱事後才發現口供紀錄上含新增內容,但梁官認為他大可行使權利保持緘默,相信警方在調查過程中沒有違規,被告亦在知悉其權利下錄口供,批准相關招認呈堂。
梁官續指,就本案控罪而言,控方毋須證明被告曾否使用涉案熱熔膠及打火機。被告自辯解釋打火機用作收藏,並呈上家中相片佐證,惟即使他真有收藏打火機的習慣,也不影響其燒溶熱熔膠的用途,批評其解釋牽強。他承認當時自認為只是到場貼大字報傳遞訊息,不屬違法,但其行為目的亦是為欠債人帶來尷尬及警告他們儘快還債。梁官相信,被告就如警誡所述,身上的熱熔膠及打火機是打算在有需要時用作塞門鎖窿,裁定他罪名成立。
被告霍祺昌被控於去年7月16日在土瓜灣馬頭圍邨夜合樓管有2個打火機及2支熱熔膠,意圖在沒有合法辯解下使用該物品,以損毀屬於房屋委員會的財產即1422室的門鎖。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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