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歲失蹤少女多次進出女童院 化身吸血淫媒誘同院女童賣淫抽佣8成
2022-10-23 16:30
西九龍總區重案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上周五(21日)晚上在旺角朗豪坊對出,拘捕一名15歲少女淫媒。據悉她曾多次進出女童院,認識其他院內女童後誘使她們援交賣淫,並從中抽巨額佣金獲利。
消息指,被捕15歲姓張少女是一名失蹤人士,她與其22歲姓宋的男拍檔合作擔任「雞頭」。其中姓張少女曾因多次進出女童院,認識多名院內女童,因此負責誘使她們賣淫,至於男友則負責在Telegram頻道招攬嫖客。他們收到嫖客聯絡後,會發送賣淫女童的相片,如成事便會負責預訂酒店房間並安排服務。
至近日,他們獲一名29歲姓溫無業男嫖客光顧,兩人便安排一名14歲女童提供性服務。兩人收取嫖客1萬元「肉金」後,抽取高達8成佣金,只給予14歲女童2000元報酬。事後,該名14歲女童因擔心患上性病,故到公立醫院求診,駐院社工了解後揭發事件,並轉介警方跟進。
警方調查後,派出女警「放蛇」與姓張少女接觸,並安排於上周五雙方於旺角朗豪坊對出會面。雙方交談未幾後姓張少女便游說臥底女警賣淫,女警和附近警員隨即表明身份將她拘捕,涉嫌「操控他人賣淫」及「導致賣淫」。隨後,警方再拘捕姓張少女的男拍檔涉嫌「操控他人賣淫」,以及29歲姓溫嫖客涉嫌「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
目前警方仍在追查案件是否有更多受害者,姓張少女已被暫控一項「操控他人賣淫」及一項「導致賣淫」罪,案件將於周一(24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另外兩名被捕男子則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11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與十六歲以下女童作出非法性交、非禮及控制他人而目的在於使他與人非法性交或賣淫均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被判處3至14年監禁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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