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確保顧客出示陰性快測及每枱不超4人 酒吧經理被控2罪押明年1月訊

2022-10-27 16:27

防疫規例下,進入酒吧顧客要先做快測。資料圖片
防疫規例下,進入酒吧顧客要先做快測。資料圖片

警方在今年9月於元朗檢查酒牌期間,28歲酒吧經理疑沒有確保顧客進入處所前出示快測陰性結果,及沒有讓每枱人數上限為4人,被控2項「表列處所管理人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根據香港法例第599F章第8(1)條發出的指示」罪。案件今於屯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5日,以待控方索取律政司意見。期間被告准以1,000元保釋。 

被告楊詠豪(28歲、報稱酒吧經理),被控於2022年9月19日,在香港元朗安寧路38號世宙地下22號鋪Inside Bar他身為表列處所管理人,無合理辯解而沒有遵從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就香港法例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8(1)所發出的指示,即酒館須確保顧客在進入該住所範圍前出示24小時內進行的快速抗原測試陰性結果,以及即不得有多於4人同坐一桌或同坐一個群組內。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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