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諾保險涉將市民資料直接促銷 控方申將前私隱專員黃繼兒剔出案
2022-10-28 17:43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過去收到投訴指,信諾保險於2019年12月至2020年4月間,將一名市民的個人資料用作直接促銷,而事前未經事主同意,被票控一項「無同意下,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罪。控方早前申請將辯方律師、前私隱專員黃繼兒剔出案件,因他在任期間曾經接觸事主的投訴,裁判官屈麗雯今日(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聽取雙方陳詞,黃繼兒認為公署一向沒有刑事調查權,才會在接到投訴後轉介予警方跟進。控方反駁,重點在於可以決定是否轉介投訴,當中涉及公權力的使用,若容他繼續代表則有損司法公正。案件押後至11月18日就申請作出裁決。
黃繼兒陳詞指,私隱專員公署一向都是不偏不倚的法定組織,不是政府部門,直至2021年10月起底條例生效,公署才首次獲賦予刑事調查及檢控權力,但也只是起底相關案件。他強調,公署與律政司檢控科並非站在一起,整個機構的初心是要監管所有持份者,而最大的調查客戶則是政府。
黃繼兒稱,本案涉及直接促銷,而公署在此類案件沒有刑事調查權,機構指責只是負責基本篩查(readout exercise),包括審視投訴是否瑣碎等,「事實上係一個mailbox」。正因公署沒有公權力,只能將本案轉介予警方及律政司,反問「如果公署有權調查,為何不完成所有調查?」黃不同意自己繼續代表被告,會削弱司法公正。
控方代表副刑事檢控專員萬德豪質疑,黃繼兒曾是公署最高負責人,若容許他繼續代表被告,或會令法庭正直不阿的觀感受損。他反駁,控方立場並非是指公署與檢控科有何關係,或者公署有否調查權,重點是公署作為法定組織,可以就其結論決定投訴能否轉介給其他執法機構,「咁唔係公權力係咩?」而黃當時作為公署最高負責人,曾將投訴轉介給警方調查,但現在卻以辯方律師身分辯護,「受害者會否認為公義得到彰顯?」
法庭記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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