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2名大學生認暴動罪 還柙候今年除夕判刑

2022-10-29 12:13

2019年「圍魏救趙」行動中有多人被捕。資料圖片
2019年「圍魏救趙」行動中有多人被捕。資料圖片

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有市民在附近發起「圍魏救趙」行動引發警民衝突,有13名男子各被控暴動等罪。其中涉及「12港人」案的21歲學生郭子麟及一名22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IVE)學生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今(29日)於區域法院(移師至西九龍裁判法院)作進一步求情,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香淑嫻表示,聽罷兩被告代表大律師的求情後,故決定將案件押後至12月31日判刑,期間被告仍須還押候判。

代表郭子麟的大律師求情指,即使郭在小時候身體上出現問題,但靠着校長及老師的幫助,其成績有不斷地進步,更於近年考入心儀學科,並透過大學教授的信件,了解到他有相當正面的評價,且郭分享到如被判處監禁,仍會在囚中做足準備,不會放鬆自己,日後出來後繼續修讀學位課程,更於將來擬有進一步進修的計畫。大律師續指,郭就「12港人」案已服刑10個月,加上就本案再還押一段時間,希望法庭能考慮這作為適當減刑的因素及坦白認罪之下,作出一個寬鬆的處理,讓他能夠有機會在明年前出獄以迎接大學生涯。

另被告林敏諾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提到,林自小不善於辭令,不懂向他人表達自己的想法,案發時受社會氛圍所影響,現時他對干犯罪行深感懊悔,認為案件是正在懲罰其年紀老邁的父母,造成對他人不便。大律師補充,根據日前多封的求情信,顯示雖然林不是成績優異的學生,但明白到其本質為人善良及尊師重道,求學時亦深受同學愛戴,並在親手撰寫的求情信指出,希望日後他仍能從事社工的工作,以教導社會上的年輕人,因此冀法庭考慮個人背景及坦誠認罪下,給予輕判了事。香官表示,聽罷辯方的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12月31日作判刑,以便等待其他同案被告的案件完成程序。

被告為香港大學工程系學生郭子麟(21歲)及IVE學生林敏諾(22歲)。控罪指,二人與同案11人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和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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