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涉煽動案|控方指立場不單純是媒體 是宣揚政治理念平台

2022-11-01 11:21

林紹桐(左)及鍾沛權(右)。
林紹桐(左)及鍾沛權(右)。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同被控告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辯方昨日(10月31日)爭議其中10篇文的可呈堂性,因它們發布時已超越6個月的檢控期限。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時,法官郭偉健裁定所有文章均可呈堂,控方有責任證明被告有「串謀」犯罪意圖。

林紹桐
林紹桐
鍾沛權(後座)
鍾沛權(後座)

控方開案陳詞提到,立場的前身為《主場新聞》,其約章明言立場是獨立自主、不受權利機制影響的非牟利媒體,並會邀請社會人士加入董事會監察約章,由起初只有蔡東豪、鍾沛權及余家輝,後期再多吳靄儀、何韻詩等6位董事。立場的網站以6個範疇分類,除了有專訪亦會轉載作者的博客文章,部分會發布在Twitter、Instagram及Facebook等社交平台,公眾可訂閱其頻道捐款表達支持。

控方續指,立場的發展與2019年反修例運動有密切關係,其於14年至18年成立初期每年只有數千次入帳紀錄,但自19年7月起,立場收到的捐款源源不絕,這些捐款來自與立場「志同道合」的民眾。直至該年年底,收入激增超過10倍至8,000多萬。立場進而擴展版圖,在2021年4月成立英國分支,由楊天帥擔任分社主任,他同時是公司的唯一董事及保值人。

控方指稱,立場不單純是媒體,更是一個宣揚政治理念的平台。例如林紹桐曾在19年年底以副總編緝的身分出席網絡媒體高峰會,交代立場的運作,並引用中大和理大暴動參與者的專訪。到論壇尾聲時,林表示希望向讀者展示更貼近抗爭事實的情況,讓他們在閱讀文章時有共同基礎參與討論、評價甚至參與反修例運動。

控方列舉涉案17篇文章,全部均涉及激進分子及/或通緝犯,且可持續在網站上瀏覽,包括何桂藍、鄒家成及梁晃維的立法會初選專訪、梁頌恆及許智峯流亡海外的專訪、羅冠聰外訪倫敦的專訪、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張崑陽、羅冠聰及區家麟撰寫的博客文章;其中羅及區分別撰寫了2及5篇、1篇中大校友就中大暴動的報導及1篇有關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的報道。

文章包括有羅冠聰外訪倫敦的專訪
文章包括有羅冠聰外訪倫敦的專訪
17篇文章中包括有區家麟撰寫的博客文章
17篇文章中包括有區家麟撰寫的博客文章

這些文章因應不同社會事件發布,內容鼓勵他人非法抗爭、宣揚推翻政府、倡議國際制裁,挑戰政府權威。例如何、鄒及梁的訪問聲言要實現「攬炒」、「全面圍堵中共」等,及後發布網誌為他們「申冤」和「戴光環」;羅冠聰在國安法立法後批評本港法庭隻手遮天,「上演一場可以操縱結局的國家級審訊」;以及借12港人事件妖魔化為攻擊中央、香港及司法的政治工具。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無業鍾沛權及34歲編輯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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