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丁」案11人不服定罪提上訴 大律師被指失職質疑有人「捉字蝨」

2022-11-01 17:42

大律師黃志偉。劉曉曦攝
大律師黃志偉。劉曉曦攝

丁屋發展商李欽培被指向11名沙田原居民違法「套丁」,申請興建丁屋時使用地契等假文件詐騙地政總署,12人七年前被裁定串謀詐騙罪成,李欽培近年不幸去世,餘下的11人不服定罪和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當年原審時代表12人、現遭他們質疑失職的大律師黃志偉出庭被問時指,他在審訊前的會議中取得他們的抗辯理由,即12人均不同意他們有「講大話」並且指他們「無犯法」,期間質疑上訴方問問題時「捉字蝨」。案件明續。

11名上訴人依次為陳志昌、黃卓帆、韋俊傑、韋震豪、溫貴麟、鄭國華、鄭宇宏、鄭興、邱貴珠、韋柏瀚、劉德勝。他們認為辯方大律師黃志偉失職,原審時沒有傳召專家證人出庭作證,而12名被告亦沒有出庭作證。

代表上訴方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問大律師黃志偉時,質疑黃當年沒有個別問及11人對簽署涉案文件的理解及思想狀態,黃解釋他在審訊前的會議中,曾問及眾人該些文件是真是假,但沒有進一步問他們「心入面諗咩」,又指:「我無exactly咁問,只係問咗佢哋嘅抗辯理由,佢哋就係唔同意佢哋有講大話」。

黃佩琪又問他有沒有問11人知否丁屋的申請程序時,黃志偉答:「我無問返佢哋識唔識依啲嘢,我係律師佢哋唔係」,而且他憶述他當年可能曾向11人提過串謀詐騙罪為嚴重罪行,「可能講過會坐監,但無計過會坐幾多,咁有啲情況可能會罰錢」,但他否認他曾向11人指:「單案好少事,罰錢㗎啫」。黃佩琪提到本案的部分污點證人與部分被告有親戚關係,黃志偉指:「有可能我冇問,有可能佢哋主動同我講,我就唔記得!係咪我無問就因而失職呢?」

黃佩琪質疑黃志偉沒有向11人建議以「免起訴方式作供」,即轉為污點證人的抗辯方向,黃志偉則指:「你想話我唔幫佢哋(11人)?唔係你想做污點證人就做到㗎」。黃佩琪提出上訴人鄭國華長期在內地工作,從來有出席任何審訊前會議,只由家人代表出席,又質疑假若黃志偉的抗辯理由全部不成立時,沒有任何後備方案; 黃志偉則稱: 「我認為證據好有力!」,又指11人一直不想出庭作證,「總之佢哋話佢哋無犯法!」,然後稍為激動地向黃佩琪稱:「你唔好成日捉我字蝨!我做咗(大律師)幾十年,我有我嘅想法⋯⋯Sorry,我有少少失控」。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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