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決議案 能源標籤明年9月起擴展至氣體爐具及LED燈
2022-11-09 21:34
立法會大會通過決議案,推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畫」第四階段,將能源效益標籤由現時的空調機、電視機、洗衣機等八類電器,擴展至氣體煮食爐、即熱式氣體熱水爐,以及發光二極管(LED)燈三類電器。計畫將於明年9月起實施,首階段設15個月寬限期,到2024年12月1日全面落實。
強制能源標籤將於2023年9月擴展至氣體爐具及LED燈,按圖輯瀏覽: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發言時表示,為配合國家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承諾,港府致力爭取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因此當局需要多管齊下的節能規畫,以及動員各界共同參與,「計畫」有助市民將節能意識融入消費。
謝展寰又指,政府估計「計畫」實施至第四階段後,本港每年可節省約1.6億度電,相當於每年減少約7.5萬噸碳排放,與首三階段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畫,與連同兩次提升評級標準比較,實施第四階段可額外節省能源及減少碳排放約17%。
「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畫」由2009年起開始實施,現已推行至第三階段,現受規管的八類電器產品,包括空調、冷凍器具(包括雪櫃)、緊湊型螢光燈(慳電膽)、洗衣機、抽濕機、電視機、儲水式電熱水器和電磁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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