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闖鄰家身壓獨居女口塞枕頭套 男會計「早有預謀」判監32個月
2022-11-21 12:12
38歲男會計去年凌晨潛入毗鄰住宅大廈一獨居女子的單位,趁女子睡覺時爬到床上以身體壓着她,待她驚醒時再把枕頭套塞入其口中揚言打劫,期間無拉上褲鏈展露內褲。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意圖搶劫而襲擊他人罪,法官李慶年今日(21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指,被告挑選午夜犯案屬有備而來,而事件對事主身心有大影響,她變得難以入睡亦消瘦近30磅,考慮所有案情後,判即時入獄是唯一合適選項,遂判被告監禁32個月。
法官指出,被告無使用武器,但使用武力明顯是想控制事主,最終她面部、頸部等多處有抓痕,財物損失約650元。法官引述被告的創傷報告指,她案發後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遺症,睡前與朋友對話才較安心,但仍然難以入睡和時常發惡夢。除此,事主胃口變差,消瘦了近30磅,近口部位置留有疤痕,對其模特兒及美容工作有影響;又擔心被告家人向她尋仇,用錯誤方法強迫自己忘記事件,需接受心理輔導。
法官稱,被告單獨行事,使用一次性暴力,程度較同類案件輕微,但他選擇在午夜犯案,明顯是有備而來、早有預謀。被告在2002年至2018年有7項刑事定罪紀錄,6項與不誠實作為有關,被告分別被輕判感化令和社會服務令,但刑罰似乎未夠阻嚇性。法官明言考慮所有案情後,判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選項,本案以4年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獲3分之1刑期扣減,除此無其他減刑因素,遂判被告囚32個月。
被告蕭維被控於2021年4月23日,在新界馬鞍山恒安邨恒江樓某單位,意圖搶劫而襲擊鄺姓女子。辯方求情指,當日被告與家人用膳後打算到涉案大廈抽煙,期間經過事主單位,發現鎖頭有一束鎖匙沒有上鎖,一時衝動下進入探看有否值錢的東西。被告遭發現後情急而以武力嘗試控制事主,因而弄傷她,被告承認自己罪責,感到十分後悔,明白行為影響了全家。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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