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結罪脫 律政司提上訴下午緊急開庭 羅健熙准保釋不得離港

2022-12-07 15:26

羅健熙獲准保釋後在庭外見傳媒。劉曉曦攝
羅健熙獲准保釋後在庭外見傳媒。劉曉曦攝

民主黨主席羅健熙早前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科學館廣場一帶參與非法集結。區域法院法官練錦鴻上周裁決時指羅健熙作為政客身處現場,是為了提高知名度及囤積政治本錢,以塑造與示威者同一陣線的形象,但他身穿白衫又沒有示威者裝備,故認為他未必和示威者有共同目的,裁定他非法集結罪名不成立。根據法庭資料顯示,律政司於本周一向高等法院申請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現時並未有聆訊排期。

羅健熙指會繼續以平常心處理。劉曉曦攝
羅健熙指會繼續以平常心處理。劉曉曦攝

高等法院今午4時半緊急開庭提訊,在上訴庭法官潘敏琦席前處理保釋事宜,羅健熙開庭前在法庭犯人欄內向律師索取法律意見,律政司稱警方今早向法庭成功申請拘捕令,今午拘捕羅健熙後帶他到法庭。潘官批准羅以5000元現金保釋外出,另須遵守其他保釋條件,並需在法庭要求時出席聆訊。

律政司指它早前已申請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現時向法庭申請為羅健熙施加保釋條件,以作保釋等候上訴申請。律政司要求法庭下令羅健熙需交出5000保釋金,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如更改地址需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每周一到警署報到一次。 

但羅健熙一方提到其護照現已過期,羅早前已申請護照續期,在今月中需到有關部門以舊換新的方式取得新護照,故現時手頭上沒有有效旅遊證件。潘官修改保釋條件為羅健熙需交出5000元保釋金,需在24小時內交出所有有效及無效的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如更改地址需在24小時內通知警方,每周一到警署報到一次並需在法庭要求時出席聆訊。潘官提醒羅如違反保釋條件有機會被控,羅亦表示明白。

羅健熙獲准保釋後在庭外向傳媒表示,他昨日透過律師得知律政司提出上訴,今早透過家人得知有警員上門交低文件,他下午3時半到旺角警署處理手續後,便乘搭警車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羅指事件沒有出乎意料之外,也是可以想像的情景,所有沒有特別心情,但原本的旅行計劃現被打亂,其他事會繼續以平常心處理。羅認為律政司一向會向罪脫被告提出上訴,故認為他的情況亦類同。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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