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女子認管有噴漆扳手等判囚4個月 官:判刑須展示維護公眾秩序重要性

2022-12-09 16:38

被告陳詠琪囚車駛離法院。蘇正謙攝
被告陳詠琪囚車駛離法院。蘇正謙攝

3年前反修例示威浪潮期間,有人發起「追究警暴」集會,隨後演變成衝突,多處有堵路和破壞公物等行為。24歲女子在旺角管有噴漆等,她早前承認一項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裁判官崔美霞指,被告意圖逗留在非法集結範圍,更帶同涉案非日常用品現身,明顯有意圖摧毀財產,法庭的判刑必須展示維護公眾秩序的重要性。

反修例事件期間,有人發起「追究警暴」集會,隨後演變成衝突,請點擊組圖瀏覽:

當年有人發起「追究警暴」集會,隨後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當年有人發起「追究警暴」集會,隨後演變成衝突。資料圖片
防暴警到場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防暴警到場驅散示威者。資料圖片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警方施放催淚彈。資料圖片
示威多處有堵路和破壞公物等行為,防暴警到場。 資料圖片
示威多處有堵路和破壞公物等行為,防暴警到場。 資料圖片
被告陳詠琪囚車駛離法院。蘇正謙攝
被告陳詠琪囚車駛離法院。蘇正謙攝

裁判官引述案情指,案發當日有逾一千人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儘管警方多次警告,示威者仍然不肯離開,他們堵路和破壞公物,亦有人堵塞行車道。被告最終在警方驅散時逃跑但遭截獲,她被捕時身穿黑色衣物,和搜出生理鹽水、護目鏡等物品。裁判官判刑指,被告意圖逗留在非法集結範圍,帶同噴漆、索帶等非日常用品,明顯有意圖摧毀財產,另手套、護目鏡等是預計在暴力事件中保護自己。裁判官認為,當時大批情緒高漲的人集結,情況若惡化會破壞社會秩序,案情嚴重,法庭的判刑必須展示維護公眾秩序的重要性,因此阻嚇性較更生需要重要。裁判官把量刑起點定於7個半月,被告認罪且事件至今逾3年而給予減刑,被告囚4個月。

被告陳詠琪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九龍何文田亞皆老街113號外保管或控制1罐黑色噴漆及1把六角扳手,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或導致他人使用或准許他人使用上述物品,以摧毀或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成績優異、品學兼優,受到哥哥患自閉症的遭遇啟發,其志願是成為一名護士。被告家人讚揚她為人上進、熱心公益和懂事,但受社會氣氛和無深思熟慮而犯案,事後情緒低落和失眠,一度接受精神科治療,現前途受損,得到深刻教訓,感到十分後悔。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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