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反不正當競爭處原處長吳心曠雙開 7宗罪包括倒賣茅台酒營利

2022-12-14 14:37

吳心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 網圖
吳心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 網圖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反不正當競爭處原處長吳心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公職,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移交司法。官方稱其罪狀包括違規倒賣茅台酒進行營利活動。

紀委公佈吳心曠的7宗罪,包括:

  1. 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對党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銷毀、轉移、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
  2.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管理和服務物件的宴請,多次違規使用領導幹部專車;
  3. 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
  4. 違反廉潔紀律,長期借用管理和服務物件車輛,違規倒賣茅臺酒進行營利活動;
  5. 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商標評審事項,打探、洩露尚未公開的商標評審資訊,多次在工作時間打高爾夫球;違反生活紀律;
  6. 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在商標評審、企業名稱核准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
  7. 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說明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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