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挑釁辱罵交通督導員為「咖啡仔」 深水埗車房4職員准簽保守行為18月撤控

2023-01-05 13:28

深水埗4名車房職員去年11月涉嫌違泊多輛私家車,被發告票後挑釁及辱罵交通督導員,嘲笑其「咖啡仔」,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案件今日(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4名被告同意案情後,獲准以2000元簽保守行為18個月處理,裁判官香淑嫻遂撤銷控罪。

被告王桐勵(左一)、趙詠明(左二)及文仲賢(右一)。陳子豪攝
被告王桐勵(左一)、趙詠明(左二)及文仲賢(右一)。陳子豪攝
當日車房4職員涉辱罵交通督導員的情況。網圖
當日車房4職員涉辱罵交通督導員的情況。網圖

案情指,被告文仲賢為涉事車房老闆,其餘3人為車房職員。去年11月22日早上約10時半,交通警員及交通督導員到深水埗楓樹街23B號外針對違泊車輛發告票,其中3名被告文仲賢、劉富華及王桐勵憤而離開車房,上前與交通督導員對質,粗言辱罵,問到何以針對車房車輛發告票。交通督導員解釋非由其發出告票後,再返回警車報告事件。同袍得悉後折返車房問話,再次對質遭劉富華、王桐勵及趙詠明粗言辱罵,文仲賢則在車房大聲辱罵。事件引來途人聚集,拍下2段案發片段。

4名被告依次為文仲賢(30歲)、劉富華(28歲)、王桐勵(29歲)及趙詠明(32歲),均報稱為汽車技術員,原被控於2022年11月22日,在九龍深水埗楓樹街23B號外,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辱罵交通督導員78271及高級警員2370,而上述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或相當可能導致社會安寧破壞。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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