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關|海關推一系列過關小錦囊 旅客咪亂帶煙花爆竹
2023-01-07 17:29
香港將於明日(8日)起與內地通關,繼日前香港海關於在社交平台發布一系列「旅客過關小錦囊」,今日(7日)再發佈多個溫韾小提示,提醒市民出入境時的注意事項以免誤墮法網。
武器及槍械
根據香港法例第 217 章《武器條例》,旅客管有違禁武器,即屬違法。常見例子:重力刀、指節套、重力操作鋼棒、中國式飛標等,違者最高罰款港幣 10,000 元及監禁 3 年。根據香港法例第 238 章《火器及彈藥條例》,旅客管有槍械或彈藥必須持有香港警務處所發出的牌照。海關強調槍械即是指明的火器(即真槍)元件,即身管、槍膛、子彈輪、槍架、槍身、機匣、槍閂、槍栓或槍膛尾部用作容載發射的壓力的其他裝置,違者最高罰款港幣 100,000 元及監禁 14 年。
手信
根據香港法例第 586 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 ,旅客攜帶瀕危動植物物種入境或出境,必須事先申領漁農自然護理署發出的許可證,違者最高罰款港幣 10,000,000 元及監禁 10 年。
在《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中,多種瀕危動植物種分別列入條例附表的三個附錄內,所列物種的進口、從公海引進、出口、再出口或管有列明物種的標本,不論屬活體、死體、其部分或衍生物(包括藥物),均可能受管制。
現金類物品
根據香港法例第 629 章《實體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跨境流動條例》,經指明管制站抵達香港的旅客,如管有大量(即總值高於 12 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類物品),須使用紅色通道向海關人員作出書面申報。
在指明管制站以外地方抵達香港的旅客或即將離開香港的旅客,須在海關人員的要求下,披露是否管有大量現金類物品;如有的話,須作出書面申報。可轉讓票據的例子包括旅行支票、不記名支票、承付票、不記名債券、匯票及郵政票,違者最高罰款港幣 500,000 元及監禁 2 年。
危險品
根據香港法例第 295 章《危險品條例》 ,爆竹煙花及爆炸品的管有一般須受土木工程拓展署的牌照管制,刑罰最高罰款港幣 25,000 元及監禁 6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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