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3人涉「突圍」逃走被捕  兩大學生囚15至18月 另一人入教導所

2023-01-18 13:44

被告張達榮判入教導所。
被告張達榮判入教導所。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17人涉嫌「突圍」而出逃至科學館後被捕。涉及8人之案件中有4人承認暴動等罪,1人被判入教導所,餘下3人今(18日)在區域法院接受判刑。法官陳廣池肯定他們均不是「空降」到科學館,而是在較早前已身處在理大中,故判刑要考慮先前發生的連串事件。法官又指,全部人都是性格良好、沒有案底的年輕人,但他們「不知就裏」、受人唆擺,最終要付上沉重代價,判其中2人囚15至18個月;餘下未滿21歲被告入教導所。

今判刑的被告為梁子揚(26歲,港大學生)、許寧軒(22歲,中大學生)及張達榮(20歲,學生)。3人承認於2019年11月18日,在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梁子揚另承認同日在科學館地下大堂管有一把士巴拿。李嘉希(20歲,大專學生)早前亦已認罪,被判入教導所;餘下4名不認罪被告則受審中。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資料圖片
2019年理工大學爆發連日衝突。資料圖片

法官引述梁子揚的求情信指,他參與暴動的決定十分不智,若有多一次機會,會選擇截然不同的道路,他無法放棄心愛的家園,故選擇留港面對法律程序,冀將來貢獻社會,令香港成為一個更好的地方。法官直指信件令人動容,表達了其決心和願景,惟欠缺對自己身陷囹圄的反省,反問「為何一個年輕人會錯信幕後推手?」,又言「叫口號容易,但了解政治的殘酷無情唔容易」。法官留意到被告拒絕向警員提供資料錄取認證口供,質疑是否有人「教路」。另觀乎其裝備和衣著,被捕時衣服染有血漬,裁定他肯定是參與者。被告認罪,他面對的2罪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入獄18個月。

許寧軒求情時形容自己「目光短淺,是撕裂社會,把社會濃罩在陰霾下的推動者」,向法庭表達悔意,計劃將來在油漆、室內設計等工種發展。其家人透露他是家族第一名考入大學的成員、關心社會,不過缺乏成熟思考而作出與本性不符的行為,「就是一個好孩子,在大時代下改變了一切」。法官同樣認為信件令人動容,但被告亦拒絕錄取認證口供,表明不相信一個品學兼優的人若非有指引,會如此不合作。法官以入獄2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承諾改過並獲家人支持再減刑3個月,總刑期15個月。

餘下被告張達榮希望在航運業發展,他2020年8月曾到台灣修讀相關課程,2021年2月決定回港面對法律程序。辯方指他樂於助人,閒時會參與義務工作,盼盡快獲釋報答父親養育之恩。法官表示,被告回港認罪是正確決定,否則等同「終生自我放逐」,也要在外地做「二等公民」、「家不成家」,歸案後面對的刑期更長。有鑑於其年輕尚輕,判其入教導所。法官在判刑後表示,3人面對的是「一輩子的痛」,但不應是「一輩子的遺憾」,寄語他們「痛定思痛,不要被激進政治思維沖昏腦子」。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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