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涉煽動案|控方引陳彥霖案問部分示威者是否「失智」 鍾沛權拒評

2023-02-08 17:33

被告 鍾沛權(左)及林紹桐(右)。
被告 鍾沛權(左)及林紹桐(右)。

《立場新聞》涉嫌發布17篇煽動性文章,其註冊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均被控告1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續審。控方以引用監警會報告而舉證案件的時代背景,指從反修例運動的開始至結束,出現的抗爭行為是嚴重對社會安寧造成危險;鍾認為香港人不願意利用追求的價值交換表面上的社會穩定。法官郭偉健押後案件至本周五(10日)續審。

控方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先呈上監警會在2020年5月發布反修例運動事件的報告作盤問,以便舉證案件的時代背景及被告鍾沛權的認知,強調報告用於釐清事件。

另引用報告指出在2019年9月,示威者質疑少女陳彥霖死亡事件有可疑,惟其母親在傳媒訪問上認為女兒死因沒有可疑,而示威者仍然懷疑她不是真正的母親,因此被告鍾沛權會否同意部分示威者「相當失智」。鍾稱他不予評論,但同意網上有質疑真相的聲音,及出現這名少女離世的悼念活動。

鍾認為香港人不願意利用追求的價值 交換表面上的社會穩定

伍再引述報告中反蒙面法司法覆核的判詞指,提到當時抗爭是嚴重對社會安寧造成危險。鍾回答,同意社會秩序或交通運作受到影響,但對於社會安寧,他認為局限於示威現場內,「我只可以話香港人並不覺得」,尤其在區議會選舉的結果,反映他們支持提倡「五大訴求」的候選人,即使經濟及活動上受到影響,故香港人不願意利用追求的價值交換表面上的社會穩定。

伍續問及鍾會否對於2019年12月的兩宗搗破炸彈計劃有任何印象,及當中所指「現場亦搜獲防護裝備、盾牌、防彈衣及防毒面罩」會否與反修例運動有關。鍾稱他有少許印象,但炸彈或槍械的案件在2019年前亦有出現,不能純粹發生於頻密示威活動期間,就證明它與事件有關連,不能單憑素材來判斷;另就「梁健輝刺警」事件,伍對於社會人士向該名男子獻花有何看法,以及刺警行為是否為了得到社會認同。鍾指,不知道獻花的人怎樣想,但無論哪一個政治陣營,其自殺方式都是極大震憾,且在社會輿輪上,網絡上會得到理解及同情,故他作為傳媒,不能報道某一個立場這較低的層次。

伍再以2019年8月11日發生的「爆眼少女事件」為例,表示沒有實質證據她被警方的布袋彈所傷。鍾指出,根據現場環境、少女旁邊出現屬警方的彈殼,及網上有清晰圖片,而且他於去年還押期間,透過報章了解到該少女在討論區聲稱已發放真正的驗傷報告,顯示出其眼球破裂,但她公開的原因是涉及另一宗案件的司法程序已過了期限,不再追究,所以就決定公開。伍反指,討論區是有機會針對警方。鍾表示,其他傳媒機構有作調查,但未有反證證明報告是假的,

新屋嶺扣留中心事件而言,伍透過監警會的報告指出警方只有一宗涉及法律會面安排的投訴。鍾表示,他個人傾向的確可能有發生某程度的性侵事件,包括不必要除掉身上衣服,發生機會不低,並且有被拘留的女受害者在承受極大的壓力下,站出來向公眾講出事件,加上之前的監警會記者上,主席曾說出「我地無調查權㗎」及「我地唔信警察信邊個」,前特首邀請的國際專家亦批評監察會沒有公信力,故不能否定證明性侵指控沒有發生。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鍾沛權及34歲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

法庭記者:鍾瀚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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