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與澳門簽署協議互認駕駛證 5月16日起生效

2023-02-20 11:57

內地與澳門簽署協議,互認駕駛證,5月16日起生效。 資料圖片
內地與澳門簽署協議,互認駕駛證,5月16日起生效。 資料圖片

內地與澳門簽署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互相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5月16日起生效。

據公安部官網2月20日消息,近日,公安部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簽署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協議將自2023年5月16日起生效。根據簽署的駕駛證互認換領協議,內地與澳門承認對方核發的有效駕駛證,一方準許持有對方駕駛證的人員直接駕車或者免試換領駕駛證。互認換領的駕駛證準駕車型包括小型汽車和小型自動擋汽車。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大大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往來。 網圖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大大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往來。 網圖
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直接惠及內地與澳門旅遊、探親等人員。網圖
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直接惠及內地與澳門旅遊、探親等人員。網圖

對持有效正式澳門駕駛執照的澳門永久性居民,持正式澳門駕駛執照,以及身份證明原件、身體條件證明、照片,可以直接免試換領內地駕駛證,無需參加考試;持有效內地紙質駕駛證人員,在入境澳門14日內可直接駕駛規定車型,無需換領澳門駕駛執照;入境超過14日需繼續駕車的,經澳門治安警察局交通廳登記後一年內可以在澳門直接駕駛規定車型。

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直接惠及內地與澳門旅遊、探親等人員,更加便利內地和澳門居民駕車出行,更好促進內地與澳門交流發展。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此前,內地與香港已經實現了駕駛證互認換領。內地與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將大大便利粵港澳大灣區居民往來,對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下一步,公安部將積極指導地方公安交管部門做好內地與香港、澳門駕駛證互認換領工作,進一步便利內地與港澳居民駕車出行。

此前消息,2月3日上午,據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官網,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發布《關於全面恢覆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的通知》。通知稱,自2月6日零時起,全面恢復內地與港澳人員往來;取消經粵港陸路口岸出入境預約通關安排,不設通關人員限額。恢復內地居民與香港、澳門團隊旅遊經營活動。

內媒報道,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2月6日實施恢復內地旅行團來澳政策,這對澳門旅遊復蘇及恢復經濟活力,必定發揮很大的促進作用,為經濟復蘇打下強心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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