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門致內地漢被私了瑞士漢脫罪兼獲訟費 律政司提上訴官3周內頒判詞

2023-05-23 12:10

男被告Progin Marc Gerard。劉曉曦攝
男被告Progin Marc Gerard。劉曉曦攝

2019年10月在中環示威活動期間一名內地漢被包圍,他欲進入遮打大廈時,瑞士漢上前關門並站在門前向內地漢拍照,內地漢其後於門外被人施襲。瑞士漢早前被裁定協助及教唆作出擾亂公眾秩序行為罪脫兼獲訟費,律政司不服訟費命令提出上訴,認為被告關門行為自招嫌疑,不應獲得訟費。杜麗冰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需時考慮,將在三周內頒布書面判詞。

居港40年、退休逾20年的77歲瑞士籍男被告Progin Marc Gerard 被控於2019年10月4日,在中環遮打大廈地下外,協助及教唆他人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的行為,意圖激使他人破壞社會安寧。男事主藺楠當日被群眾包圍和指罵「番大陸啦!」,藺高呼「我們都是中國人!」後打算轉身進入遮打大廈,被告上前關門並站在門前,拿起相機向藺及群眾拍照,及後有人衝前襲擊藺。

律政司認為如非被告上前關門阻礙藺進入遮打大廈,藺便可以進入大廈及不會被襲擊,騷亂亦會暫告一段落。而且被告當時全身黑色打扮,明知當時情況人多混亂,人群向藺叫罵時被告一直在場,身處核心範圍。律政司認為被告案發時故意關門,自招嫌疑,不應獲得訟費。

被告方則認為被告是專業攝影愛好者,他當時一心只想拍攝,只是想找到最佳位置拍攝到藺及人群,關門的行為並非要阻止藺進入大廈,更何況被告關門後一直貼近門前,盡量拉遠與藺的距離「影靚相」,即使關門任何人也可以推門進入大廈,只是當時藺沒有選擇推門進內,而且裁判官亦認為控方未能證實被告犯罪意圖,被告也沒有自招嫌疑,故認為訟費命令無誤。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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