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非法禁錮毆打臥底警員逾半小時 6男認非法禁錮罪 5月31日判刑
2023-05-25 13:16
臥底警員前年12月在尖沙嘴執行職務期間被他的中學同學認出身分,後遭中學同學夥同多名男子非法禁錮逾半小時。警方事後拘捕6男,他們今(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罪,其中1人另承認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案情指,警員被認出身份後,遭逾10人包圍,要求他交代到場目的,警員嘗試離開但不果,遭拉跌地上、拳打腳踢和踩頭,及後被逼脫去衣服及遭人拍照;該警員因事件而肋骨骨折,更證實患上創傷後遺症。案件押後至5月31日判刑。
被告依次為24歲泰藉唱片騎師蔡浩寅、28歲調酒師李偉軍、29歲侍應麥偉樂、26歲地盤工人江唐希、27歲運輸工人胡家俊、22歲無業鮑俊鏗 ,他們承認一項非法禁錮,控罪指他們於2021年12月19日,在尖沙咀赫德道11號地庫「喜點」與其他身分不詳者,非法禁錮警員27471,並將他羈留;胡另承認非法及惡意對27471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另外,各被告被控劫去27471一部手機、一張香港身份證;李、胡另被控劫去一個銀包、兩張銀行卡、一張八達通卡、港幣約600元及一串鎖匙;李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威嚇27471會使其家人的人身、名譽或財產遭受損害。上述控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案情指,警員27471案發時正在執法臥底任務,2021年12月19日凌晨4時許,他前往涉案酒吧,逗留約1小時後,酒吧宣佈有警察查牌及通知顧客離開。警員打算走到後門離開,但途經唱片騎師台時,遭中學同學、即蔡認出其警察身份「你條死差佬」,蔡問警員在酒吧做甚麼及大叫「依度有差佬」。
警員遭到逾10人包圍,被要求解釋到場目的,否則不准離開,有人拉扯其衣服及用尺狀物打他。該警員嘗試衝向後門,但經過洗手間時遭麥阻擋,鮑拉跌警員及稱「我最憎差佬」,警員遭4至5人包圍、腳踢和踩頭。警員其後再嘗試逃跑,又遭鮑拉跌,及後被一群人拳打腳踢。其後,李和鮑將警員帶回酒吧大廳,飽表示要同警員「慢慢玩」。
警員坐在沙發上,遭10人包圍,江和鮑要求警員交出身份證和手機,警員一度拒絕,胡則打了警員左眼一拳,最終警員交出物品及透露手機密碼。江建議查看警員手機訊息,飽則提議搜身,讓警員體驗搜身滋味。
李和胡其後將警員帶入房間,命令他脫去衣服,胡又掌摑警員兩頰、催促他快點。警員脫去衣服後,胡便向他拍照,李則查看其手機。李和胡問警員隸屬隊伍及來酒吧目的,李又表示自己只是「揾食」及吩咐警員不要「搞」其酒吧,要求他當成沒有來過。最終警員獲准離開,到醫院驗傷時發現軀幹前方、上肢和左臉有抓痕,其左邊第8節肋骨骨折;心理評估證實警員患上創傷後遺症。
各被告於2022年1月先後被捕。在警誡下,蔡承認與5名酒吧職員在場,他曾阻擋警員去路;李承認他是酒吧負責人;胡承認自己打了警員腹部兩次,但稱當時不知道其警員身份。
辯方求情時,指本案最嚴重情節莫過於禁錮臥底警員,蔡亦承認自己難辭其咎。法官謝沈智慧質疑,被告為何當時這麼激動,指警員亦可以到酒吧消遣,而如果警員是到場執勤,被告行為是否屬妨礙司法公正,如果正規酒吧正常營業「有咩好驚」、「做非法勾當,唔俾得人知?」。
法官隨後得悉酒吧當時違規營業,質疑被告當時公然挑戰警方執法,又指警員臥底任務可能是調查其他案件,或因本案前功盡廢。控方確認因警員身份洩露,行動須中止。另外,控方呈遞醫療和心理報告,當中提及警員事後曾失聰,在2022年曾起輕生念頭,惟心理專家指無足夠證據肯定與本案相關。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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