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支持前海合作區內港資小微企業在500萬元人民幣內從境外銀行獲得人民幣貸款
2023-07-10 23:13
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今日(10日)發布《關於貫徹落實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意見的實施方案》(下簡稱《方案》)。《方案》在多個方面提出不同具體任務,不少更是與香港息息相關。
支持香港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金融機構合作
在「優先開展服務民生領域的金融創新」方面,《方案》提出22項具體任務。主要內容包括:穩步推進香港居民代理見證開立內地個人II、III類銀行賬戶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在前海合作區試點開展信用卡遠程視頻面簽;支持前海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港資小微企業在500萬元人民幣的限額內從境外銀行獲得人民幣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香港資產管理機構與中資金融機構合作,在前海合作區發起或參股設立合資理財公司;研究探索在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框架下在前海合作區範圍內降低香港金融機構的准入門檻等措施。
加快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
在「深化深港金融市場和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方面,《方案》提出25項具體任務。主要內容包括:支持前海合作區的證券公司申請跨境業務試點;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債券平台;加快在前海合作區設立粵港澳大灣區保險服務中心並按程序開業運營;推動香港有限合夥基金(LPF)與前海合作區外商投資股權投資企業(QFLP)試點規則銜接、機制對接;支持前海合作區QFLP管理企業在給定額度內靈活調劑基金規模;支持前海合作區符合條件的機構開展私募股權和創業投資份額轉讓試點等措施。
推動內地與香港兩地移動支付場景互聯互通
在「擴大金融業對外開放」方面,《方案》提出27項具體任務。主要內容包括:支持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設立情形、條件成熟的企業集團在前海合作區設立金融控股公司;支持跨國公司在前海合作區率先設立財資中心;研究探索在前海合作區內推出個人本外幣收支一體化管理創新試點;便利前海合作區內企業在真實業務背景下靈活開展跨境融資,放寬前海合作區內企業境外放款限制;推動內地與香港兩地移動支付場景互聯互通,便利香港居民在前海合作區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進行人民幣支付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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