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擺出鋪佔路 花墟商戶屢勸不改 超出酌情容許範圍
2023-07-17 07:00
港府致力打擊店鋪阻街,還路給行人,立法會上周三三讀通過修訂條例草案,店鋪阻街罰款由1500元加至6000元,加大阻嚇力。然而,個別地區富有特色,多年來獲當局列為「酌情容許範圍」,如旺角花墟的商鋪可以把貨物擺出鋪前3呎位置。本報記者走訪花墟,發現部份花店濫用酌情好處,公然把大批貨物擺放出容許範圍,不但佔用行人路、馬路,連後巷亦推滿貨,阻塞走火通道。有區議員批評,部分商戶公然違例,屢勸不改,促請當局劃一標準,不再酌情。食環署回應指,對建議持開放態度,同時會加大執法力度。
記者走訪花墟一帶,目擊在園藝街一家花店門前堆放大批貨物,起出3呎,包括盆栽、花盆、花架、肥料、鐵架等,密密麻麻,更長十多二十呎,一路延伸至行人道上;走遠幾步,另一家位於轉彎位的花店,將一個裝滿盆栽的雙層鐵架,放置圍欄外的馬路上,圍欄邊則放置掃把、膠籃等雜物。
亦有店主將盆栽堆放正門邊的圍墻前,3層高逾1米。更有人將廢棄紙皮箱棄置行人路及馬路,明顯影響交通。記者發現,有花店後巷堆滿紙皮、膠箱、盆栽等雜物,十分擁擠,只能一人走過;有花店職工則在後巷擺設枱凳,包裝花束。
據法例,為保留地區特色,容許旺角花墟、奶路臣街、牛池灣村、屯門新墟及置樂等五處,擁有「酌情容許範圍」,貨物可擺出鋪前2.5至5呎,其中花墟可擺出鋪前3呎。
油尖旺區議員李偉峰表示,有花店店主強行霸佔行人路,阻塞大廈火警逃生出口,警員曾到場執法,雙方發生口角,要旺角警區警署警長親自到場處理。但警長走後,店主繼續無視法例,將警員擺放的警界線移走。為此,他在油尖旺區議會要求當局檢視現行安排,例如建議在鋪前3呎畫出黃格,作清晰標示,並向店主收取地租及管理費。
同區區議員何富榮亦指,花墟部分商戶屢勸不改,建議當局劃一執法標準,不然年底店鋪阻街罰款6000元的新措施實施後,其他地區商戶或會覺得不公平。另一區議員鍾澤暉指,檢討安排很有必要,又指現時當局執法遇到困難,例如執法人員難以即時判斷貨物是否超出鋪前3呎,「而且好多時需要跨部門處理,例如食環署可能問返地政總署,間鋪嘅範圍有幾大,先知有沒違規。」
食環署回覆本報指,對檢討現行安排持開放態度,強調已加強執法,今年至6月20日與警方在花墟一帶聯合執法17次,就店鋪阻街發出853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提出3宗傳票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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