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國歌罪|張家朗奪金牌片配《願榮光》 27歲男攝影師判囚3個月
2023-07-20 15:21
27歲男攝影師前年7月把東京奧運花劍個人賽金牌得主張家朗的得獎片段,配上《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Youtube,經審訊後被裁定侮辱國歌罪成,為首宗「侮辱國歌罪」定罪案件。裁判官屈麗雯今(20日)午於東區裁判法院判被告入獄3個月。
被告鄭榮進,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屈官今指被告沒有悔意,他在背景報告稱不知道《願榮光》歌曲背後意義,但被告在2019年曾在政黨工作及有參與過示威集會,質疑他怎會不知歌曲意義,被告說法並無說服力;並引述國歌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保護國歌免遭侮辱,國歌和國旗都是獨特象徵,是國家和國家主權的象徵,代表國家尊嚴、統一及領土完整。
屈官指現今互聯網發展成熟,資訊快速流傳,被告在YouTube頻道發布涉案片段,即使他其後將片段設為私人,亦不會改變片段已散播的事實,而被告一年後再把片段設為公開,至2022年7月錄得9萬次瀏覽,即使當時反修例事件高峰期已過,被告亦沒有在片中加入評論或意見,但用《願榮光》去取代國歌,被告的意思非常明顯。
另外,片段有人留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亦有相反意見。屈官指可見涉案片段影響深遠,不但不尊重運動員,引發不同意見人士的衝突,亦可能令更多留言者作出類似侮辱行為;被告刑責嚴重,即使背景正面,亦須判處懲罰及阻嚇性刑罰,以保護國歌免受悔辱,終判處即時入獄3個月。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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