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兒童遭遺棄案 法律界稱依法處置可起震懾作用

2023-07-28 12:38

據《星島環球網》報道,香港近日發生一宗跨境遺棄兒童事件,一名「雙非」兒童被母親留在醫院,母親告訴兒子「一旦被人發現,就對他們說遭到母親遺棄」。事件引起香港全城關註,特首李家超批評父母做法不當,會令該兒童身心受損,感到非常不應該,「我心中很不舒服。」

遭遺棄的男童已受到社會福利署照顧,地區綜合家庭服務中心會繼續跟進其福利需要。警方已聯絡到男童母親,她正身處內地,表示願意稍後回港接回兒子,但未有確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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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早前批評該父母做法不當。資料圖片
李家超早前批評該父母做法不當。資料圖片
被遺棄的12歲「雙非」男童陳泓儒。
被遺棄的12歲「雙非」男童陳泓儒。
男童獲安排在社署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接受住宿照顧。資料圖片
男童獲安排在社署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接受住宿照顧。資料圖片
「雙非」兒童陳泓儒被母親遺棄在廣華醫院。資料圖片
「雙非」兒童陳泓儒被母親遺棄在廣華醫院。資料圖片
男童被遺棄於廣華醫院急症室。資料圖片
男童被遺棄於廣華醫院急症室。資料圖片
每天有數萬跨境學童經由特別通道往來於深港兩地。資料圖片
每天有數萬跨境學童經由特別通道往來於深港兩地。資料圖片

此次跨境遺棄兒童事件,原因尚待調查。有社會人士表示,這類遺棄兒童事件在香港非常罕見,絕對不應容忍此類事件發生,一旦遺棄成功,相關兒童交由社福機構照顧,或會向內地「雙非」兒童的父母發生錯誤訊息,恐有人仿效,帶童南下遺棄,不但對兒童的身心成長會造成嚴重傷害,更可能會帶來更大的問題,絕非香港這個關愛社會所能接受的。目前港府循著遺棄兒童方面是否需付上法律責任,而警方已朝這方面工作。

「雙非」兒童是指父母皆非香港居民但在港誕下的嬰兒,根據香港法例,「雙非」兒童享有居港權,屬香港永久居民。2013年,即「零雙非」政策未推行前,內地人來港生下的「雙非童」數目逐年增加,高峰期多達35000人。換言之,這批兒童有權來港定居,即使他們的內地人父母沒有這項權利。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9年「雙非」兒童數量已經超過20萬,這個數字絕對量雖然不算大,但相對於僅有700萬人口的香港而言,確屬一個龐大的群體。

「香港出生就能擁有永久居港權,享有終生免費醫療及十二年免費教育,特區護照在全球135個國家和地區免簽證」,這樣的宣傳語推動了赴港產子潮爆發,內地人赴港產子數目逐年增加,最高峰多達35000人/年。直到2013年港府推行「零雙非」政策之後,「雙非」及「單非」嬰兒的出生數字驟減至790宗,之後更是呈現逐年遞減趨勢。

十年光陰過去了,最早的一批「雙非」兒童已步入成年,但仍有很多「雙非」兒童還在路上,盡管獲得了香港永居權,他們被稱為「一個可憐的群體」,有人把這種尷尬的境地總結為「回不了內地,融不入香港」。內地實行九年義務教育,但「雙非」兒童持有香港身份,無法入學;在香港入學,雖然能享受免費教育,但要麼需要承擔高額的生活成本,要麼就要承受深港兩地跨境奔波之苦。更令人擔心的是,「雙非」兒童在港校念書期間,會遭受異樣的眼光,給孩子的成長帶來陰影。

為了解決「雙非」兒童群體求學、成長等系列問題,深港兩地政府推出了一系列舉措。

深圳各大口岸開設了跨境學童專用通道,便利數萬名跨境學童快速往來於兩地。港珠澳大橋通車後,珠海邊檢總站港珠澳大橋邊檢站推出特色便民措施,每年惠及跨境學童35萬人次,學童公車查驗時間只需要5分鐘。

為解決在深圳置業港人的子女讀書問題,早在2001年羅湖就開辦了港人子弟學校,而隨著粵港澳大灣區融合進程加速,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深圳、廣州、珠海各個城市都開辦了港人子弟學校,很多中學也開設了港澳子弟班。這些措施不僅便利了在珠三角創業營商的港人子弟入學,也為「雙非」兒童入學提供了新的選擇。

近年來香港與內地的教育事業相互借鑒,協同發展,有著「香港高考」之稱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DSE)也開始逐步走入內地。香港考評局宣布,將於2024年開始接納內地學校作為考場舉辦DSE。這項措施鼓勵更多人從香港到大灣區工作、生活,他們的子女能有更多升學選擇。同時,也給了許許多多在內地讀書的「雙非」兒童更大 的便利,不須要再赴港趕考,學習考試無縫銜接。 

由於諸多措施的出台,對「雙非」兒童讀書難的問題有所緩解,然而仍有一些「雙非」兒童無法享受政策帶來的便利。例如此次遭跨境遺棄的兒童陳泓儒,12歲的花季便要面對如此困境,弱小心靈受到的創傷可想而知。

事件的肇因尚不明晰,或許是家庭財力的緣故,或許有其他隱情,但孩子終究是無辜的。此次事件雖屬個案,但引發的關註度極高,對社會有較大的沖擊力,對孩子也是一個沉重的打擊。香港一向致力於構建關愛共融社會,絕對無法接受此類事件的發生。

目前12歲的陳泓儒已被港府妥善安置,但正如香港特首李家超所言,「發生這些事不只令人心裡不舒服,而且非常不應該。」那麼,如何防止此類事件再度發生呢?

對此,法律界人士表示,依法處置此類事件,能夠起到很好的震懾作用。律師表示,盡管陳泓儒的家人已回內地,但並不意味著可以逍遙法外,須為自己的行為擔責。內地法律依循屬人管轄原則,即本國公民在境外犯罪的,也適用本國刑法。只要內地與香港官方足夠重視此事,雙方聯手,就能夠解決這個問題。目前,香港警方正在跟進調查事件,如果香港警方能夠向內地提供足夠證據,內地檢方就能夠以「遺棄罪」對陳泓儒的家人提起公訴,追究其法律責任,陳泓儒的家人絕無可能「一走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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