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政署職員以假醫生證明呃病假 今被判120小時社服令
2023-08-23 13:50
民政署前女助理涉嫌以兩張假醫生證明取得病假,惟經調查後發現兩名醫生當日並未為其診症。她早前被裁定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成,求情指她當日的確身體不適,後悔使用愚蠢的方式處理請假問題。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今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時指,案件涉及虛假資料及修改文書,但損失較低,被告亦已賠償,故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26歲女被告張倩瑜案發時獲民政署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為活動推廣助理,派駐到元朗民政事務處,每月享有三天有薪病假。被告2022年7月4日申請放病假,兩日後向上司提交看來是由葵涌普通科門診診所周子弘醫生發出的病假紙副本,但不獲接納。上司於7月14日要求被告提交病假紙正本,被告則聲稱正本已遺失,並於7月18日提交一張看來是由康健醫務中心(葵盛東)侯康醫生發出的正本醫生證明書。廉署調查發現該兩名醫生於2022年7月4日並沒有為被告診症,而涉案兩張醫生證明書亦非由他們發出。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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