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豁免法》出台 外國可成被告 法工委指港澳應跟隨新規則和政策
2023-09-03 09:33
繼《反外國制裁法》後,內地前日(1日)首次通過《外國國家豁免法》(簡稱豁免法),明年元旦起,中國法院可受理、審判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案件。外交部表示,近年來,一些外國法院受理反華勢力針對我國國家的誣告濫訴,新法將為我國進行對等反制提供法律依據,並可發揮防範、警示和震懾作用。全國人大法工委稱,豁免法施行後,香港及澳門應當跟隨中央政府新的規則和政策。
全國人大常委會前日通過《外國國家豁免法》,明年1月1日起實施。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馬新民指出,在豁免法出台之前,我國長期實行「絕對國家豁免」政策,中國法院不受理以外國國家為被告的案件,這帶來兩方面不利影響:首先,中國公民、企業與外國國家發生商業糾紛後,無法通過中國法院維權。另一方面,近年一些外國法院頻頻受理針對我國的誣告濫訴案,而我國法院卻不能管轄外國國家,造成了不對等局面。為此,我國確有需要制定新的法律。
企業能在中國起訴美國政府
《外國國家豁免法》最早提出於2020年。據北京環球網當時報道,伴隨着新冠疫情在各國相繼爆發,以美國為首的部分國家以中國傳播、隱瞞疫情等藉口公然對中方進行污名化,甚至一些國家的團體或個人依據美國的《外國主權豁免法》對中國政府和相關部門提起訴訟。時任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馬一德向全國人大提案盡快制定《外國國家豁免法》。馬一德表示,中國政府作為被告在外國法院被頻頻起訴,這遠遠落後於中國對外交往的實際需求,導致在國際交往中處於劣勢。
研究國際關係的解放軍專家邵永靈昨日在網上發文說,當前美國已經將大批中國企業制裁,《外國國家豁免法》出台後,這些企業就能在中國法院起訴美國政府。
以維護國家主權平等為原則
這是繼2021年實施《反外國制裁法》後,中國另一部反制外國的法律,官方形容為「涉外法治建設的里程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強調,中國的外國國家豁免制度以維護國家主權平等為原則,立足中國國情和現實需要,參考借鑑有關國際條約和國際通行做法,「與個別國家恣意擴大管轄、搞所謂『長臂管轄』有本質區別」。
對於《外國國家豁免法》是否適用於香港、澳門兩個特別行政區,法工委負責人表示,新法體現了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採取的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豁免法施行後,根據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解釋,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應當隨中央人民政府轉向《外國國家豁免法》所體現的國家豁免規則和政策。
這是繼2021年實施《反外國制裁法》後,另一部反制外國的法律,官方形容為「涉外法治建設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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