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老婦向子女索「帶孫費」勝訴
2023-09-24 11:54
因為子女沒有時間帶孩子,一直由老人負責帶。老人稱其「付出沒有得到回報」,於是起訴至法院,要求子女支付2018年至2023年的「帶孫費」,共計19.2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0.8萬港元)。四川廣安法院近日宣判,責令子女支付老人8.25萬元(8.9萬港元)的「帶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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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安區人民法院介紹,2016年底至2023年7月,孩子小寶的母親胡某與父親朱某一直在成都務工,無暇照顧孩子,便將小寶交由其外婆段某照顧。胡某表示,她每月給母親生活費1000元,帶人的工資2000元。
據了解,胡某與母親段某曾就撫養問題簽訂《協議書》,但朱某不知情,拒絕履行協議,向段某支付相關費用。段某多次催要「帶孫費」無果後,遂告至法院。
法院責令子女支付8.2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胡某夫妻對小寶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且能夠通過勞動獲得收入,具備撫養能力,段某對孫子無法定撫養義務。
數年來,胡某夫妻怠於履行撫養義務,一直由段某代為履行,故胡某夫妻應向段某支付因日常照顧產生的必要費用。
對於段某要求的19.2萬元「帶孫費」,法官對過高部分不予支持,依法判決胡某、朱某向段某支付孩子撫養費8.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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