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對英國舉辦「香港媒體自由」活動表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2023-09-28 01:11

香港特區政府今日(28日)對於英國等國通過舉辦所謂「香港媒體自由」活動,肆意就香港特區保障包括新聞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的情況大放厥詞和污衊抹黑,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據報英國政府於今日在聯合國日內瓦辦事處舉辦名為「香港媒體自由」的活動,活動發言者之一包括因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等罪名而正遭關押的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之子黎崇恩。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將在日內瓦召開為期五周的會議。

促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特區政府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英國等國一再妄議香港人權狀況,作出罔顧事實、顛倒是非的政治炒作,妄圖干預香港依法施政、破壞香港法治和社會繁榮穩定,其卑劣政治技倆早已昭然若揭,注定以失敗告終。特區政府強烈敦促有關國家認清事實,遵從國際法和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香港特區政府強調,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並一如既往,傳媒可以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
香港特區政府強調,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並一如既往,傳媒可以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

發言人強調,中央在二○二○年果斷制定《香港國安法》,特區政府隨即頒布實施,國家安全得到有力維護,香港社會秩序迅速恢復,市民權利和自由得到更好保障,香港局勢實現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有關事實不容置疑。自香港回歸祖國以來,香港居民一直享有受到《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亦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新聞、言論、出版等自由。

強調香港傳媒環境蓬勃依然  可依法行使新聞自由

「事實上,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本港的傳媒環境蓬勃依然。一如既往,傳媒可以依法行使其新聞自由。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和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發言人補充說,本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任何有關某種背景或職業的人士、機構和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和活動受到法律制裁的倡議,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完全違反法治精神,實屬荒誕無稽。

發言人重申:「香港特區正處於由治及興的新階段,大有可為、風光無限。香港特區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並進一步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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