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槍「健仔」潛逃後落網 今認暴動和妨礙司法公正罪 10.18判刑
2023-09-28 13:19
21歲男生「健仔」曾志健於2019年10月初參與荃灣暴動時中槍,他被控暴動罪、獲法庭保釋後棄保潛逃;至去年7月,警方在北潭涌拘捕曾志健、另3名通緝人士和協助窩藏4人的34歲男倉務員。曾志健今(28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承認暴動;他和另外3男另承認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案情指曾志健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協助下到不同地方藏匿,去年打算乘船潛逃台灣時被捕,他在警誡下稱遭頻道成員主動接觸及遊說潛逃,曾被安排向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案件押後到10月18日判刑,期間會為被告黃竣賢索取勞教中心、更生中心及教導所報告。
被告曾志健、23歲王愷銘、17歲黃竣賢和35歲貨倉管理員葉豪,承認於2020年10月某日至去年7月13日期間,意圖阻撓和妨礙法庭審判,及完成對為馮清華、曾、王及黃提出的刑事法律程序的司法管轄權。馮為同案被告,早前已認罪及判監4年。
參與荃灣暴動期間中槍
曾志健另承認於2019年10月1日在荃灣海壩街、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參與暴動;及襲擊警署警長曾家輝。案情指,2019年10月1日下午約3時半起,約200名示威者聚集在荃灣海壩街一帶,有人放火和築路障等,警員到大河道清理路障和佈防線,示威者多次向警方投擲汽油彈、磚塊等,警方防線數次後撤。
至同日約4時,警方推進和拘捕數名示威者後,約100名示威者向警方投磚和汽油彈,有落單警員被至少5名示威者追上及壓在地上施襲,曾志健當時持浮板作自製盾牌、手持白色金屬棒打向警員,警署警長曾家輝在附近目睹同袍遇襲便擎槍警告,曾志健則用白色棒狀物打向他擎槍的前臂,曾家輝開槍射中曾志健軀幹,曾志健倒地後,同案被告邱宏達衝向曾志健、即被制服。曾志健在送院途中被拘捕。
尋求美領事館庇護不果 潛逃台灣失敗被捕
曾志健因參與上述暴動而被起訴;馮亦於10月1日在荃灣參與暴動;王涉於2019年6月12日在金鐘參與非法集結;黃涉於同年9月13日在將軍澳一帶參與暴動。4人獲法庭保釋後缺席聆訊,在YouTube頻道「升旗易得道」成員陳世德的安排下,4人於2020年10月曾向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
惟4人尋求庇護不果,遂在葉和上述頻道的協助下,匿藏於荃灣及葵涌的酒店和租用單位等,葉和其他同夥照顧4人及安排日用品等,4人曾拍片感謝上述頻道及籌募資金。4人去年7月打算乘船前往台灣,警方根據情報成功拘捕4人,當時曾志健身上攜有1萬元台幣。
曾被要求拍片籌款否則不獲安排離港
曾志健在警誡錄影會面中,指在2020年初,他出席法庭聆訊後獲陳主動接觸,陳不斷遊說他離開香港、以免判監。後來陳自稱涉案及移民英國, 便安排葉照顧4人,及繼續負責籌備他們離港。葉當時安排及轉換窩藏地點,葉和同夥「鯊魚」曾以密封紙箱把4人秘密運送。匿藏期間,陳要求他拍片及引起其他國家關注和籌款等,如果不遵從便不會安排他離港。
王在錄影會面中指,在2020年2月聯絡上陳及支付20萬元,以安排離港;王是美國公民,被捕時身上攜有美國護照副本,當日到美國領事館尋求庇護時,他曾簽署相關保密協議。黃在會面中則指曾先後給予涉案頻道8萬和27萬元,作為潛逃費用。
葉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涉案頻道運作5年以上,為違法「手足」提供法律和生活支援。他自2019年底受僱為頻道員工,負責寄運貨物往外國和倉務工作,月薪約1.5萬元。後來葉受指使照顧上述4人和安排食宿,頻道初時會每月給他2至3萬現金作開銷,後來他和其他同夥開始有分歧爭執,曾表示不會再協助上述4人,至前年8至9月底離職。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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