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提醒商戶須按《消費品安全規例》規定 為貨品提供雙語警示標籤
2023-10-24 18:33
海關在社交專頁發文,提醒商戶須按《消費品安全規例》規定,為貨品提供中英文雙語安全警告標籤。
海關指,《消費品安全規例》訂明若貨品上載有關於貨品的安全存放、使用、耗用或處置的警告或警誡字句必須以中文及英文表達 ,且須是清楚可讀的 。這些資料可載於貨品、貨品的任何包裝、穩固地加於包裝上的標籤或附於包裝內的文件的顯眼處 。m而任何人違反這些規例即屬違法, 首次定罪者可被判處罰款 10萬元及監禁 1 年;其後每次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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