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陸啟康冀「新丁」候選人多閱讀選舉指引 拒預測點票時間
2023-11-13 20:18
2023年區議會選舉將於12月10日舉行,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13日)在灣仔伊利沙伯體育館舉行區議會選舉候選人簡介會,向候選人講解選舉安排、選舉活動指引的內容及在進行競選活動時應注意的重要事項。選管會主席陸啟康強調,會方將致力確保選舉過程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情況下進行。由於今次區選有不少候選人首次參選,陸啟康期望候選人多閱讀選舉指引。
不預測點票時間
活動設答問時間,有參選人向會方查詢今屆區選點票時間多久才會完成,陸啟康表示不會預測點票時間,形容「好多嘢唔係我哋可以控制到」,指不了解當天的投票率有多少,亦無法得知當天會否有多少問題選票,會否有候選人提出重點安排。他笑言,地委會選民基礎較少,「可能瞓教之前就會知道」,又指自己會陪伴所有候選人,等待最後一個選舉結果出來。有參選人問現時是否有足夠的投票站,會否考慮開放更多社區設施及學校增加投票站,以提升投票率。陸啟康表示,由於今次選區劃分的改變,即使選區數目少了,但相信數目已足夠。
廉署:鼓吹不投票屬違法
廉政公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李婉芝表示,如候選人向他人提供利益、食物、飲料或娛樂,誘使或酬謝他人投票或不投票,屬賄賂選民的行為,她特別提及如有人在社交平台發文鼓吹市民不投票,亦屬犯法行為。如涉及舞弊行為,將被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如涉及非法行為,會被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如候選人沒有按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或會被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就今次區選提交選舉廣告及相關資料的限期將由1個工作天,放寛至3個工作天。陸啟康解釋,有意見反映在選舉期間較繁忙,故今次區選採取有關優化措施。陸啟康續說,候選人必須於選舉結果刊憲後的60日內,即2024年2月14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而選舉申報書中必須列出由候選人或其授權人士所招致的所有選舉開支,以及收取的所有選舉捐贈。
陸啟康特別提醒候選人,須了解選舉聚會的定義是指任何為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當選而舉行的聚會。選舉之前、選舉期間或選舉之後為上述目的籌辦的選舉聚會而招致的開支,都屬於選舉開支,如活動或會議屬恆常性質,並沒有宣傳候選人成份,而候選人亦沒有藉活動或會議以圖達至促使或阻礙候選人當選的目的,則不屬於競選活動。
陸啟康指,選舉開支是指促使或阻礙某候選人當選的支出,為確保候選人在合理的開支水平內公平競爭,法例為每名地委會候選人的選舉開支定出的最高限額為10萬元,地方選區候選人則由512,400至951,600元,如候選人的選舉開支總額超過該法定限額,即屬違法。
陸啟康表示,今屆區議會提名期已在上月30日結束,選舉主任在提名期內共收到399份提名表格。區議會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資審會)已於本月10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是次補選中所有提名均屬有效。
陸啟康指出,投票日當天將設禁止拉票區和禁止逗留區,每個投票站外均會劃定禁止拉票區,以確保選民可在不受騷擾的情況下前往投票站。在緊貼投票站出入口處的地方則會劃定為不准任何人士逗留或遊蕩的禁止逗留區,以免投票站出入口受阻。
至於點票安排及宣布選舉結果,陸啟康表示,選舉事務處將為今次地區直選最多登記選民投票的投票站指定為主要點票站。至於地區委員會界別方面,18區每區將會分別設立一個大點票站。
記者:黃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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