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公司前董事母子涉向合作收購商場夥伴隱瞞收回佣 串謀詐騙罪成還柙候判
2023-11-29 12:42
恒豐地產有限公司前董事涉與母親2人與1名投資夥伴以1.68億元收購荃灣翠濤閣商場時,向投資夥伴隱瞞自己地產代理公司會就交易獲分代理佣金,以詐騙對方支付代理佣金約75萬元,被廉署起訴1項串謀詐騙。2人早前不認罪受審,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陳炳宙今於荃灣裁判法院裁定2人罪成,還柙12月13日求情及判刑,期間法庭將為2人索取醫療報告。陳官強調依目前情況即時監禁是唯一選擇。
陳官下令2名被告還柙後,辯方申請擔保,理由為交接業務、親身接觸親友取求情信等。但陳官拒絕並指,考慮到政府醫生要於懲教署內為被告作醫療報告,且看不到有任何理由需優待被定罪的被告。
兩被告分別為謝耀陞,38歲,恒豐地產有限公司(恒豐)公司前董事兼股東,及其母親冼玉翎,66歲,2人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名。
根據廉署的指控,謝耀陞及冼玉翎涉於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期間,一同串謀詐騙投資夥伴,即不誠實地誘使恒豐與美聯達成一份協議,訂明恒豐有權獲得思成就上述交易而應向美聯支付代理佣金的8成;及向該投資夥伴隱瞞有關協議。兩名被告又涉嫌誘使該投資夥伴依據3人的協議,向思成支付一筆款項,其金額相當於思成就上述交易應支付予美聯代理佣金的4成半。
陳官在裁決書中指,2019年6月曾穎偉與謝、冼兩母子同意合資購入翠濤閣商場,曾先生出資45%,2名被告出資55%。他們成立了思成作為買入工具,美聯是買賣雙方的共同地產代理,臨時買賣合約訂明思成需向美聯支付成交價1%的代理佣金。但謝代表恒豐與美聯簽署分佣的書面合作協議,當中指美聯應得的佣金中80%支付予恒豐,曾穎偉對相關協議不知情,若物業成交,曾穎偉會不必要地多支付出60多萬元。
陳官引述謝供稱美聯出示合作協議時,協議上許多詳情未填寫,故未能確認當中內容,但陳官指謝是「一個做大生意的人」,做過約40間有真正運作公司的董事,怎可能唯獨在簽署這份協議前容許詳情留空,陳官又認為投資者怎可能不知道公司將可得到多少利潤,表示「難以置信」。
陳官續指,冼同意美聯只保留從思成收取的1%佣金中的兩成,沒有可能對另外8成不聞不問。而謝聲稱合作協議會為思成節省佣金,陳官稱如要節省佣金,無需多此一舉讓其他地產代理來參與。
另謝和冼3個半月時間內沒有告訴曾穎偉有合作協議,直至2人得知曾先生被廉署邀請接受查問,冼才向曾穎偉披露佣金一事。陳官終裁定2人罪成。
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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