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與女子性交兼冒簽支票 不滿遭革職及褫奪退休福利 申司法覆核遭拒
2023-12-07 15:52
前高級警員涉與女子性交及拍攝淫照,並挪用屯門區少年警訊的支票簿冒簽10萬元支票作個人用途,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行為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兩罪罪成,本被下令退休但保留退休福利,但上訴後卻被革職並褫奪退休福利。他本月初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認為定罪加刑無理不公,要求推翻加刑決定。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今頒布書面判詞指,決定及判罰合理亦合乎邏輯,本案沒有可爭辯之處,同時沒有勝訴機會,拒批申請許可。
申請人為陳健敏(音譯,Chan Kin Man),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蕭澤頤。法官高浩文在判詞指,陳被控3項行為可能致使公共服務聲譽受損罪,他承認一罪,即在2016年8月21日挪用屯門區少年警訊的支票簿冒簽10萬元支票,拍攝支票後WhatsApp傳送給溫姓女子,而他經紀律聆訊後被裁定另一罪罪成,即在2015年與溫姓女子發生性行為,警隊紀律主任向他作出嚴厲譴責,下令強制退休但獲准保留所有退休福利。
陳不服裁決提出內部上訴,本案不爭議的事實是陳溫兩人曾發生性行為,當時他們並非男女朋友關係,而且陳在同一日向溫支付金錢,但主要爭議有關金錢是支付性行為還是雙方同意的私影服務。警務處副處長(管理)認為陳很大可能是就性行為而付款予溫,作為性交易費用,警隊紀律主任的裁決沒有任何不公平之處,認同有關裁決,但由於陳結識女子,為少女拍攝只穿內衣的照片,似乎是以尋找模特兒的名義,出錢到處引誘少女,利用其心智不成熟等弱點,與溫發生性關係,性質遠比單純性交易更為嚴重,對陳可否繼續履行警務職責失去信心,今年8月認為判罰太輕,改判褫奪退休福利下革職。
陳認為溫沒有被傳召出庭作供讓他盤問,而且沒有任何機制可讓他上訴被加重懲罰的判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認為紀律聆訊裁定陳有罪時沒有依賴溫的口供,只是主要考慮陳的證供,而且沒有任何事阻止陳當時申請傳召溫出庭作證,陳也有公平機會提出其案情。陳現時像是後悔提出上訴,而令自己失去退休福利,如陳沒有行使上訴權,他可能仍可保留所有退休福利。法官指警務處副處長(管理)的加重懲罰決定合乎邏輯且合適,並不存在程序不公,毋須作出司法干預,故拒絕陳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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