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指黎要迫中國服從西方的價值 深信特朗普能對抗中國

2024-01-30 10:47

黎智英案第19天審訊。
黎智英案第19天審訊。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19日審訊,亦是控方「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的第9天。辯方指黎智英推「撐小店」計劃,不是等同撐黃店,而計劃是因為《蘋果日報》流失廣告客戶,故嘗試找新來源。張劍虹不同意,指該計劃推行大半年都無收錢,又指「呢啲分類小廣告好難賺到錢」。

張劍虹不同意黎智英只是號召和平示威。資料圖片
張劍虹不同意黎智英只是號召和平示威。資料圖片
陳方安生2019年3月會晤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
陳方安生2019年3月會晤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
李怡在《蘋果》專欄寫過文章《攬炒的最佳時機》。資料圖片
李怡在《蘋果》專欄寫過文章《攬炒的最佳時機》。資料圖片
黎智英乘坐的囚車抵法院。何君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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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劍虹由囚車解往法院。何君健攝
張劍虹由囚車解往法院。何君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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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3 散庭

明早十時續審,辯方預計在本周四前完成盤問。

16:00 黎智英獄中寫信寄語員工避免犯法

辯方指張劍虹在員工大會上,向員工指他清楚《蘋果日報》員工只是在做新聞,並非犯法,又說《蘋果日報》並非犯罪組織,而《蘋果日報》員工會盡力做到最好及奉公守法。張劍虹同意他當時是如此相信。

辯方指張劍虹在員工大會上稱,黎智英在獄中寫信,寄語員工「新聞自由工作係危險,請同事要保重,盡量小心」。張劍虹解釋黎智英是提醒員工避免干犯犯法行為,叮囑大家要小心。

15:45 張劍虹於黎被捕後召開員工大會表明《蘋果》「唔會執笠」

辯方指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及黎智英被捕後,於2021年5月,《蘋果日報》管理層收到很多員工查詢,最終在同月11日《蘋果日報》召開了一場所有員工都可以參加的會議。張劍虹同意。

辯方其後播放當日張劍虹對《蘋果日報》員工演講的錄音。張劍虹當時提到,最近有很多傳聞指蘋果日報在7月1日會被取締或「執笠」、「或者啲人如果7月1號前唔走就會拉哂呀」,「咁我覺得呢樣嘢好荒謬咯,我未聽過囉」,「我喺呢度可以鄭重同大家講,蘋果日報係唔會自己執笠、唔會了斷。」

張劍虹當時又指「絕對無疏散同事嘅方案」、「點解我哋要咁做呢,我哋唔係犯法㗎嘛,我哋唔係一個犯罪組織嚟㗎嘛」、「News as usual. Business as usual. 」,又提到《蘋果日報》大樓內只有出版和印刷產業,絕對合法,「就算真係萬一再萬一,咁咪搵地方搬囉,搬出面做囉」、「你話法例會唔會收緊?唔知道。到時收緊我哋咪再應變囉!」

錄音中,張劍虹又引述黎智英在獄中寫給員工的信件,指「新聞自由呢個工作係危險嘅,請大家同事要保重,盡量要小心」,張劍虹指「每一個同事都要小心」、「過去可能係冇事嘅,而家係蘋果報就可能會畀人用放大鏡去檢視」,又請同事減少新聞上的情緒,但指「咁樣唔係代表我哋褪軚,我地絕對唔會褪軚,《蘋果日報》無褪軚嘅空間」。

張劍虹當時強調「每日有10萬人去買我哋嘅報紙,佢哋都係認同我哋嘅價值」及「我哋唔係用情緒去做新聞,我哋係用事實、客觀去做新聞,呢樣嘢係我哋嘅堅持。」張劍虹又向員工表示,涉及工作的官司,「即使你唔喺到做喇,公司都會負責。

15:25 小休15分鐘。

15:10 張指黎讚特朗普敢向中國發起貿易戰

辯方問到《蘋果日報》是否藉「一人一信救香港」運動來指出《香港國安法》立法的缺點,張劍虹則稱:「我睇唔到有咩關係囉,我無辦法同意」。辯方另指,國家領袖之間的一通電話都可以算是國際壓力,張劍虹指:「可以係咁,但黎生同我講唔係啲咁嘅嘢」。

張劍虹指出,黎智英「一直都講要對抗中國,讚揚特朗普的單邊主義,敢同中國發起貿易戰,迫中國要合乎西方價值,依啲一直係黎生睇法」,強調黎智英是請特朗普對抗中國。

張劍虹指李怡寫《攬炒的最佳時機》內文非描述示威事件背景而是「肯定緊呢件事」

辯方展示由作家李怡撰寫的《蘋果日報》世道人生專欄文章《攬炒的最佳時機》,辯方指文章開首雖提到「向國際的訴求就是對中國、對香港的制裁」等,但縱觀全文而言,其實只是單純在描述示威事件背景,沒有倡議或鼓吹攬炒或制裁。惟張劍虹不認同,並指作家在「肯定緊呢件事,唔係描述囉」。

14:55 張指黎允英文版加財經新聞但要關於中國負面新聞

辯方又指,黎智英曾表示《蘋果日報》英文版須增加新聞,即使財經新聞也可。張劍虹同意。辯方指財經新聞應該不涉及政治。張劍虹同意,但指「都係要關於中國負面嘅新聞」,雖然黎智英要求增加新聞,但亦不准許增加一般性新聞,馮偉光曾提議增加國際新聞,黎智英亦不允許、曾在WhatsApp「通知馮偉光呢啲新聞唔使揀,會dilute(沖淡)英文版原意」。

辯方提起黎智英主持的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指黎智英從來沒有與張劍虹談起邀請甚麼嘉賓,而張劍虹早前稱與黎智英談起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Jack Keane,黎智英表示「佢地咁搞我,我一定去到盡」等對話亦不曾發生。張劍虹不同意。

辯方續指,就黎智英推行「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張劍虹早前供稱在2020年5月20日與黎智英在電話中談過此事,但這並不實屬,兩人就此事的交流均透過WhatsApp。張劍虹不同意。

辯方指「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中提到國際壓力,稱透過國際壓力令中國重新考慮「this disastrous course of action (災難性行動)」,行動其實是想要求中國重新考慮《香港國安法》。法官杜麗冰此時打斷辯方,認為問題不當,因為該行動去信的對象是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辯方解釋這是一個間接的方式。法官李運騰則提出,辯方應該把問題分成兩部分。辯方遂改變其說法。

辯方問到《蘋果日報》是否視推行《香港國安法》為災難性行動。張劍虹指「黎先生係咁諗」、「我都覺得係一個影響香港人好多人權嘅法例。」

辯方續指,國際壓力可以透過很多方法施加。張劍虹同意,但稱「黎生當時諗法唔係一個普通國際壓力」。辯方指,國家領導人之間的交流亦可以是國際壓力。張劍虹不認為這是黎智英當時想法。辯方又稱,特朗普曾聲稱自己與中國領導人有良好關係。張劍虹指不記得。

14:35 下午開庭

辯方提到張劍虹早前曾供稱,黎智英成立《蘋果日報》英文版是為了《蘋果日報》獲得國際支持,並向英文讀者提供他們在南華早報看不到、觀點角度與南華早報不同的中國新聞,打破南華早報在英文新聞的壟斷。辯方指《蘋果日報》英文版集中報道大陸新聞同時不持平報道,是為了向讀者提供他們在南華早報看不到的中國新聞,張劍虹不同意。

張劍虹補充指,黎智英成立《蘋果日報》英文版的目的是希望《蘋果日報》獲政治庇護,透過英文新聞能令外國、美國、其他西方民主國家關注香港情況,「喺外國做好輿論,令外國對中國打壓人權的情況實施一些行為,令香港得到保護。

WhatsApp的訊息紀錄顯示,黎智英認為美國人最有興趣的文章會是大陸先進人士文章、人權、維權等新聞;黎智英表示大陸新聞需要高質素內容;黎智英認為《蘋果日報》英文版新聞太少,要求張劍虹及英文版前執行總編主筆馮偉光( 筆名盧峯)想法子增加英文版新聞

13:00 午休。案件下午兩點半再續。

12:50 

辯方指,張劍虹曾WhatsApp私訊黎智英,指「國教殺到,歷史科首當其衝」,提議將歷史元素加入Video talk「將歷史真相告訴讀者和下一代」;黎智英則回覆「很好,你來領導,做到最好」。辯方指是張劍虹提議在Video talk加入生活以外的主題。

張劍虹指,他當時請示黎智英是否可以加入這主題,又指並非他提議將Video talk轉為政治或歷史主題,而相關題材在大半年前、即2019年已經在做,但同意提議用Video talk將歷史保存下來。

12:30 張劍虹否認《蘋果》網上訪談節目內容變政治化是其主意

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指,黎智英曾上何俊仁節目「細說中南海」,事後黎智英致電張劍虹,提到黎智英在「細說中南海」中提及了他之前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請美國支援香港反修例運動,黎智英要求跟進這件事及「做返大啲」。

辯方指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才在庭上首次提出上述事件,以前從未提及此事,證人口供書也沒有提過此事。張劍虹全不同意,強調「但呀黎生係有打電話俾我囉」。

辯方又指黎智英當時沒有致電張劍虹,沒有向張劍虹提過他在「細說中南海」中提及了他之前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要求美國支援香港反修例運動一事。張劍虹回答:「有呀。佢有打電話俾我,同我講佢喺何俊仁節目入面講過佢見蓬佩奧嘅事」。

辯方其後展示張劍虹與黎智英之間的訊息,當中黎智英曾向Mark Simon指《蘋果日報》網上訪談節目(video talk)可增加不同類型的內容,如烹飪、寵物、健康、親子等;張劍虹曾請示黎智英如各行各業、DIY等內容由誰負責,張劍虹解釋其訊息並非指訪談節目只限這些類型的內容。

辯方指出黎智英希望《蘋果日報》網上訪談節目內容主要圍繞生活(lifestyle),後來訪談節目逐漸變得政治化則是張劍虹的主意;張劍虹回答:「我唔同意」。

12:10 張指反修例長幡因黎要求加三罷字眼改由泛民派發

辯方提起,根據張劍虹的證供,黎智英在2019年6月曾要求張劍虹用毛筆在長幡寫上有關反修例的字眼,印製十萬張及夾附在《蘋果日報》中派發。辯方指張劍虹的說法並非事實,該十萬張長幡是由泛民派發。張劍虹稱,這是黎智英要求長幡背面再寫上「罷巿、罷課、罷工」後,才為泛民派發。

張劍虹又指,他當時曾向黎智英請示長幡派發安排「明天隨報送4萬,後天約6萬,兩天共10萬。」,而黎智英沒有對他的安排提出更正,只是問「需要這麼多嗎」。

法官李運騰問張劍虹,當時是他的主意、抑或黎智英的主意,去把長幡夾附在《蘋果日報》內。張劍虹指不是他的主意,又指自己對派發直幡安排亦是從前行政總監黃偉強口中得知。

11:52 開庭

辯方就張劍虹在控方主問時曾提及的事宜作出盤問,辯方指《蘋果日報》2019年03月24日的頭版新聞為《彭斯晤陳太 關注港人權 學者:高規格接待向京施壓 》,張劍虹主問時稱黎智英曾向他轉發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會晤的相片,吩咐張劍虹把此重大新聞做到「最大效果」。

張劍虹同意此事為特別值得報道的事件,辯方便展示《星島日報》、《南華早報》及《大公報》有關陳方安生與彭斯會晤的報道,《南華早報》及《大公報》更與《蘋果日報》使用了同一張相片。《大公報》就事件的報道標題為《陳方安生「告洋狀」 向彭斯獻媚》,與《蘋果日報》的報道角道截然不同,張劍虹表示不同報章報道角道不同「無問題」。

張有向陳沛敏傳達黎智英要將林榮基流亡台灣事件放A1的指示 

2019年4月27日《蘋果日報》A1頭版新聞為《送中例殺埋身 林榮基流亡台灣 臨別呼籲 守護香港明日上街》,黎智英透過WhatsApp要求張劍虹聯絡前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辯方詢問黎智英如何知道林榮基會離開香港時,張劍虹指黎智英在WhatsApp提及香港電台攝影師廖中仁「俾咗啲資料佢」。張劍虹亦認為林榮基流亡台灣事件「本身也是社會事件」,值得報道。辯方亦指《星島日報》、《南華早報》及《大公報》均有報道林榮基流亡台灣事件。

辯方指出張劍虹從沒有要求陳沛敏把林榮基流亡台灣事件放在A1頭版新聞,張劍虹說:「我唔同意,我有同陳沛敏講」。法官李運騰整合辯方提問後問及張劍虹,有沒有可能即使張劍虹沒有要求陳沛敏把林榮基流亡台灣事件放在A1頭版新聞,陳沛敏也會把事件放在A1頭版新聞,張劍虹則指:「依個我唔清楚」,重申是黎智英傳訊息給他,表示希望把林榮基流亡台灣事件「做頭條」,張劍虹在完成與林榮基的訪問後,便把此訊息轉達予陳沛敏。

11:17 小休30分鐘。

11:10 

辯方問起,張劍虹是否認為某些《蘋果日報》文章或觀點不當,例如有關示威者暴力的部分。張劍虹稱「個人覺得有問題」,但作為《蘋果日報》社長,必須要執行黎智英的編採政策。

辯方展示在2019年11月14日,張劍虹透過WhatsApp私訊《蘋果日報》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的對話,張劍虹指:「主筆,我想我們都要明確點重申我們的立場,潑易燃液體燒阿叔、燒法院等行為,我們認為過了份」;2021年4月17日,張劍虹再私訊楊清奇「主筆,今日跟顏先生傾,黑警等字我們還是不要用較好。他請我們幫忙把關,我想這要麻煩你」。

張劍虹確認WhatsApp對話,並解釋對話中的顏先生即筆名「方圓」的寫手顏純鈎。

11:00 張不同意黎智英只是號召和平示威

《蘋果日報》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主責中文版社論,張劍虹指他與黎智英會向楊清奇推薦作家,而其「推薦」亦等同「吩咐」,稱:「我哋係高層,我哋推薦得都會登(報)」。

辯方問到《蘋果日報》是否因為有些作家或評論家太激進,故《蘋果日報》決定不刊登其評論意見文章。張劍虹與黎智英的WhatsApp訊息提到,時事評論家古德明供稿減至每周一次,張劍虹解釋指古德明的專欄一向在副刊刊登,而黎智英當時邀請顏純鈎(筆名「方圓」)為《蘋果日報》副刊寫專欄,所以「要搵啲位置俾顏純鈎」,張劍虹才會建議把古德明稿件減少。

張劍虹不同意辯方稱黎智英只是號召和平示威,辯方遂在庭上展示《蘋果日報》三篇新聞,包括2019年6月15日的《惡法擬暫緩但不撤 遊行前夕 林鄭緩兵 明天照上街》、2019年7月1日的《惡法未撤回 林鄭未下台 今日再上街》、2019年8月14日的《民陣籲8.18上街 良知晒冷》。辯方指文中所指的示威遊行均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

辯方指《蘋果日報》的立場等同於黎智英的立場,可見黎智英一直呼籲和平合法示威。張劍虹則指:「後來暴力越來越犀利,黎生覺得和勇要不分,跟住《蘋果日報》便照刊登暴力嘅嘢,用同情同支持抗爭者嘅角度去報道同評論」。

10:40 張指《蘋果》評論文章需符黎「唔可以對中國有任何正面內容」框架

辯方展示《蘋果日報》英文版在2021年1月14日刊登的文章〈圍捕所有反對派政治人物,港版美麗島事件(Round up of all opposition politicians the HK version of Kaohsiung Incident)〉,該文章由社運人士鄺頌晴( Glacier Kwong)撰寫。

張劍虹同意鄺頌晴並非《蘋果日報》員工。辯方追問,《蘋果日報》的評論文章是否公開接受投稿。張劍虹稱不覺得英文版有「open invitation」,亦不覺得英文版曾刊登外人投稿。辯方續指這並非張劍虹的工作範疇,張劍虹同意由《蘋果日報》英文版前執行總編輯馮偉光負責。

法官李運騰問到,是否任何人投稿《蘋果日報》都會被刊登。張劍虹重申,要按黎智英訂下的框架去揀選文章,例如「偏黃」、「支持香港」、符合《蘋果日報》觀點、以及「唔可以對中國有任何正面內容」。

辯方又指出,在《蘋果日報》英文版網頁中,有提到文章作者的意見不代表編輯立場。張劍虹指「呢個係一個標準寫法」、「好多節目都話嘉賓意見唔代表本台立場」,並確認該說法只是為了保障公司。

10:20 張指「撐小店」實為「撐黃店」 從未收費兼每月蝕錢

張劍虹指「撐小店」計劃最終也沒有收取任何費用,當法官李運騰問及《蘋果日報》有沒有意圖從「撐小店」計劃中賺錢時,張劍虹回答:「依個要黎生自己先知囉」,「不過黎生無吩咐幾時開始收錢」。張劍虹「覺得(『撐小店』計劃)賺唔到錢㗎,事實上每個月都蝕錢」。

辯方提到「撐小店」計劃並非「撐黃店」,只是碰巧黃店一般也是小店,張劍虹稱:「雖然個名唔係『撐黃店』,但實質上個意思係咁囉」,又稱:「黎生話一日有抗爭,黃色經濟圈都要存在,如果無抗爭嘅社會就係自由經濟,咁就無咁嘅問題」。張劍虹憶述黎智英預期黃色經濟圈會「愈嚟愈發展」,同意黎智英其中一個核心信念是「自由市場經濟」。當辯方指黃色經濟圈與黎智英的「自由市場經濟」信念相違背時,張劍虹回答:「所以咪話無抗爭就唔需要黃色經濟圈囉」。

10:00 開庭

辯方指黎智英提「撐小店」廣告計劃旨在找新收入來源

張劍虹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張劍虹今戴著黑色長方形框眼鏡,白髮後梳三七分界,身穿深藍色羽絨褸。

辯方盤問張劍虹,指在控方主問階段,張劍虹提到黎智英在「飯盒會」提出「撐小店」分類廣告計劃。辯方指,當時因為《蘋果日報》流失廣告客戶,所以推行「撐小店」計劃,嘗試找出新收入來源。

張劍虹指「呢個係一個講法」,「但呢啲分類小廣告,係好難賺到錢」,又指《蘋果日報》「做左大半年都無收錢」,相比起大型商戶「係差好遠」。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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