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足球員梁倬軒醉駕撞車 認不小心駕駛等2罪 罰款$5000及停牌一年

2024-07-04 12:11

梁倬軒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醉駕罪名,罰款5000元及停牌1年。劉曉曦攝
梁倬軒承認不小心駕駛及醉駕罪名,罰款5000元及停牌1年。劉曉曦攝

前愉園行政主任兼副領隊、36歲前足球員梁倬軒今年3月涉在中環駕駛私家車期間「cut線」超車,輕微撞到另一部車輛車身,進行呼氣測試後發現體內酒精濃度超標。梁倬軒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不小心駕駛及在呼氣中的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度下駕駛汽車共兩罪。蘇文隆主任裁判官經考慮後判處他罰款5,000元、停牌一年並需自費修習和完成駕駛改進課程,其罰款從擔保金扣除。

36歲男被告梁倬軒報稱為商人,他被控在2024年3月13日在香港島荷李活道南行近嘉咸街西行交界,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並在酒精呼氣測試中發現體內酒精比例每100毫升呼氣內含37微克酒精,超過法定限度每100毫升呼氣內含22微克酒精。

曾因收受賭注被定罪罰款

案情指,梁倬軒2024年3月13日在中環近嘉咸街位置駕車時超車,不小心撞到另一輛車。警方接報到場後,先在街上為他進行酒精呼氣測試,發現他每100毫升呼氣內含48微克酒精,警方把他帶到警署再作舉證酒精呼氣測試,發現他每100毫升呼氣內含37微克酒精,體內酒精含量超過每100毫升呼氣內含22微克酒精法定限度。

控方在庭上透露梁倬軒有一項與本案不類同的定罪紀錄。翻查資料顯示,梁倬軒承認在2014年1月5日在愉園對晨曦的賽事,透過網站投注4萬3千元,買愉園輸波,賽事結果愉園大敗0比5。梁倬軒承認收受賭注投注罪後,法庭斥責梁倬軒負責協助管理球隊,卻參與非法投注,影響球隊戰略部署,判他罰款4,000元。

案件編號:ESCC1228/2024
法庭記者:房伊媚、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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