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忿兒子被中傷為「私生子」 母認FB「起底」流言製造者候懲 官言明判刑不會姑息

2024-09-02 13:05

被告聲稱因不甘兒子被中傷而「起底」流言製造者。資料圖片
被告聲稱因不甘兒子被中傷而「起底」流言製造者。資料圖片

44歲母親因兒子受流言影響被孤立,要求涉散布流言的10歲男童及其母道歉不果,憤而於數個社交網Facebook群組發布20個「起底」帖子,帖文內容包括10歲男童及其母的中文全名、住址及照片等個人資料。被告今早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4項「起底」罪,求情指其行為出於對兒子的保護和愛。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斥貼文有惡意中傷的字眼,法庭不會姑息其行為,先將被告還柙,待索背景報告,押後9月19日判刑。

求情稱不忿X兒子散播被告兒子乃私生子流言

被告鍾柳燕,報稱酒店清潔員,被控4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而該披露造成傷害」罪。

辯方求情指被告與女士X為朋友關係,共住在鄰近社區,二人不時會帶同兒子在遊樂場玩耍。惟X的兒子、即男童Y在學校散佈被告兒子為私生子等流言,令其子在學校遭同學孤立。被告曾要求X及Y道歉不果,才在社交平台「起底」二人個人資料。辯方希望法庭考慮被告出於對其兒子的保護和愛護才作出該行為,現已明白作為母親應以身作則,希望法庭念其初犯而輕判。

官稱絕不姑息「起底」行為

徐官稱本案是徹頭徹尾的「起底」案,被告不但在不同日子及不同社交平台討論區散佈X、及其子Y的中文全名、地址、照片等,更鼓勵他人轉發該「起底」貼文,案件性質嚴重。徐官續指貼文有惡意中傷的字眼,會對受害人造成心理傷害,法庭不會姑息其行為,將案件押後索取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與X識於2013年,二人為石硤尾區街坊並各育有一子,惟雙方關係於2015年惡化。X在2019年曾2度報案,稱被告偶爾騷擾她母子,並拍下他們的照片及發送威脅信息。

FB上發布X母子資料及詛咒與威脅言詞

在2022年11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期間,被告分別用3個不同的Facebook帳號,將20條有關X及其Y個人資料的帖子在Facebook上不同群組發布。帖子內亦包含他們的中文全名、住址、照片、及不同惡毒的詛咒及威脅的詞語,如「癲婆」、「冇面冇皮垃圾」、「樓下做雞」、 「撞車死快快」、及 「天收鬼打」等,被告更在帖子下鼓勵他人進一步轉發內容。被告的行為令X感到緊張,並對她的睡眠造成負面影響,被告隨即在2023年9月14日被拘捕。

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是涉案3個Facebook帳號的擁有者,亦承認通過相應的帳戶發布了涉案20條帖子及其評論。被告稱她發布這些帖子是為了發洩,因X對被告兒子進行侮辱感到憤怒,並希望她的Facebook朋友勸喻X停止侮辱其兒子。

案件編號:WKCC2552/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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