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21事件」向人投擲燈和木棍 「白衣人」否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受審

2024-09-09 12:44

被告鄧嘉民否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受審。王仁昌攝
被告鄧嘉民否認暴動及串謀傷人罪受審。王仁昌攝

元朗港鐵站2019年發生「7.21」事件,有「白衣人」疑於站內持木棍和藤條襲擊黑衣人士。43歲男商人涉案被捕,他否認暴動及串謀傷人共兩罪,今於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當晚凌晨曾經把一盞燈和一枝木棍擲向黑衣群體,及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站在一起。審訊明續。

有黑衣人與白衣人爭執動粗

被告鄧嘉民,今由大律師David Boyton代表。被告否認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鄧懷琛、吳偉南及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

控方開案陳詞指,案發當日約凌晨零時,約20名白衣人在元朗英龍圍及元朗港鐵站外聚集,他們手持木棍和藤條,當時亦有約40名黑衣人士和記者在場。其後有更多白衣人出現,不少於40名白衣人在場與黑衣群體爭執,有白衣人喝罵對方及發生肢體衝擊。

控方指鄧嘉民加入向黑衣人擲物及追趕

約零時5分,被告從英龍圍走出來,並加入到白衣人當中,他身穿白色「Levis」上衣、黑色長褲、黑色鞋及攜黑色肩包,被告當時沒有遮掩面容。數分鐘內,現場衝突升温,被告拾起一盞燈及擲向黑衣群體,部分黑衣人士跑向港鐵站,被告與其他白衣人追趕至J出口,被告再拾起一枝木棍及投向黑衣群體,他當時亦手持一枝藤條。

白衣人其後襲擊黑衣群體,約零時16分,被告與其他白衣人離開現場。警方翻查網上公開片段及報章報導,鎖定被告身份;2021年9月26日晚上,警方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DCCC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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