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金鐘前特首辦明年租約滿 擬遷至政府物業 林鄭辦︰6月已通知行政署早籌謀

2024-10-04 17:12

林鄭金鐘前特首辦明年租約滿 擬遷至政府物業 林鄭辦︰6月已通知行政署早籌謀
林鄭金鐘前特首辦明年租約滿 擬遷至政府物業 林鄭辦︰6月已通知行政署早籌謀

前特首林鄭月娥自2022年卸任後,政府在金鐘太古廣場租用辦公室,作為其前任特首辦辦公室,但一年租金高達567萬元,引起質疑。據悉,林鄭金鐘辦公室的租約將於明年中屆滿,政府擬另覓地方。前特首林鄭月娥辦公室發言人向《星島頭條》表示,鑑於林鄭月娥的辦公室位處租賃物業,而租約將於明年中屆滿,她的辦公室已於今年6月初,即租約期滿前一年主動以書面通知行政署早作籌謀,以避免前任辦的運作受到影響。

林鄭月娥在金鐘太古廣場的前特首辦接受傳媒訪問。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在金鐘太古廣場的前特首辦接受傳媒訪問。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在金鐘太古廣場的前特首辦接受傳媒訪問。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在金鐘太古廣場的前特首辦接受傳媒訪問。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出席婦女活動。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出席婦女活動。資料圖片

或重置辦公室至政府物業

發言人表示,正如政府行政署長在每年立法會審核開支預算時表示,特區政府一直按照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為所有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辦公室和行政支援,以協助他們在離任後為香港進行推廣和禮節性工作。

另外,該書面通知同時引述政府在林鄭卸任前發給她的信中,表明政府可以把目前位處太古廣場一期的前任辦搬遷或重置到其他適合前特首工作的建築物,包括政府物業,因此後續工作應由特區政府有關部門進行,前任辦不宜評論。林鄭月娥已向政府表示會全面配合有關工作。

記者︰黃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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