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採購建材 未必能降低成本 歸納四大成因「大量程序致需時較長」
2024-10-07 18:44
今年5月筆者在本欄分析過香港建造成本貴絕全亞洲的問題,大致歸納了4個成因,包括建築用料與工程機械成本、人手成本、發展與建造時間,以及設計標準與政策和法規要求。立法會其後成立了小組委員會,專門研究工務工程的效益與成本管理。發展局上月底向小組提交了有關香港建造成本的策略性研究初步結果,歸納了5大成本因素,包括工人、建材、設計、審批流程和工程複雜性,當中最後兩點牽涉到發展及建造的所需時間,與筆者的看法不謀而合。
了解問題成因固然重要,但更重要是提出能夠解決問題的方法。對於建築材料及設備成本,政府的策略研究指出,有部分總承建商會自行大量購入通用的建材,再分發予不同分包商使用,而不是要求分包商以「連工包料」方式自行採購建材,認為這樣可將建材成本降低10%或以上。
有議員指政府項目眾多,應考慮自行中央採購建材,然後按不同項目的需要和進度分發予各有關承建商,希望藉此降低建材成本。
筆者認為,有關建議的可行性和效益,需視乎幾項基本因素。首先要解決大量經中央預先採購的建材的儲存問題,香港土地資源緊絀,地價與租金昂貴,還有相關的運輸費用及倉儲管理開支,如何確保不同類型的建材。
包括金屬、木材、玻璃、塑膠等化學合成物料及各種機電設備等,不會隨時間而變質、損耗或變得過時,被市場上其他可能更好、更平的新建材所取代。
歸納4個成因
另外,政府採購往往涉及大量官僚程序,需時較長,官員又未必熟悉及掌握市場最新情況,中央採購能否切實降低成本,存在疑問。
審計署過去不時揭發,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在購買一些文具、裝備或紀念品時,原以為可通過大量採購來降低單位價格,結果卻購入了遠超過實際所需的數量,十多年都未必用完,需要額外花錢儲存以至棄置,反而造成浪費及不環保。
策略研究亦提到,如果工程所需的建材及設備的獨有性越高,在缺乏市場競爭下,其利潤及風險溢價(即成本)也會越高。
筆者認同政府建築物與基建的設計應當實而不華,但也不應全部一式一樣或長期一成不變,令香港的城市建設變得缺乏創意和特色。
採購必須與時並進
筆者關注到另一種情況,有業界反映部分政府工程合約,仍然要求承建商採用一些已嚴重過時,早已被私人市場淘汰的舊式建材或設備,供應有限兼且價錢不便宜。
又或者所要求的設計或標準只能在外國找到,價錢及運費都較高,這些都會增加建材與建造成本。
如之前所述,內地因為建設項目多,企業的研發投入大,各類建材、設備及工程機械的質量和功能近年不斷提升,價錢具競爭力,供應穩定,運輸成本亦比由外國輸入低,有助降低整體建築成本。
廣泛採納「國標」
一些私人發展為了彰顯特色,即使價錢較高又未必特別好用,也會特意採用外國貨。
特區政府應沒有這方面的考慮,必須與時並進,盡快簡化對內地嶄新建材及設備的測試、認證和相關審批程序,更廣泛地採納「國標」,改變外國的貨品、標準和專家一定比自己國家好的錯誤觀念。
此外,採用組裝合成法(MiC)及建築信息模擬(BIM)等創新科技及建造方法,多用標準化、工廠式生產的預製件,也能降低建造成本。當中MiC的應用,不時受制於建築設計、地盤面積及道路運輸,後者局限了MiC組件的尺寸大小。
興建臨時碼頭
有業界人士提出,香港一些沿海的大型發展,例如東涌新填海區,往後的流浮山、龍鼓灘及屯門西發展、中部水域人工島等,若可由政府預早興建一個臨時碼頭,供區內的不同公私營發展合作營運及使用,以海路從內地運送更大型的MiC組件及其他重型建材、機械來港,將有助降低運輸成本和增加MiC的應用,也能縮短建造時間和減少對路面交通的影響,值得政府考慮。稍後再與大家分享筆者對降低建造成本的其他看法。
謝偉銓
立法會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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